本報北京10月27日訊 記者 姚芃 近年來,預付費消費模式受到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青睞,辦卡消費方式蔚然成風。在一些行業幾乎到了經營者家家發卡、消費者人人持卡的地步。同時,預付費消費的投訴居高不下,特別是群體性投訴時有發生,已嚴重影響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為此,北京市工商局將通過推行預付費消費合同核心條款予以規范,并于今天開始在網上征求意見。
據悉,預付費消費中主要存在十大問題:不提供消費憑證和消費記錄,收取費用前未盡充分說明義務,有效期內一律不退費或雖退費但扣除高額費用,遷址、歇業、停業不提前告知,有效期滿余額一律作廢,有效期內消費者轉讓資格成本高,商品或服務質量縮水、無保障,服務價格隨意變動,以格式合同方式對消費者作出不公平規定,設置經營者單方解釋權等等。
針對近年來預付費消費領域的糾紛多發環節,北京市工商局在深入調研基礎上,起草了《北京市預付費消費合同核心條款》的征求意見稿,從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在“首都之窗”網站上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