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開,正是出外旅游的好時節。旅游不僅能夠使人的身心得到鍛煉,通過旅游還可以了解到異地的風土人情。可是,在享受美景的同時一定要警惕旅游陷阱。根據旅游投訴的熱點來看,現在很多旅游陷阱越來越隱蔽,消費者在出游前要擦亮眼睛,小心提防以下消費陷阱,以便做到有備無患,見招拆招。
陷阱一:
“零團費”套住你
目前有些國內游、出國游的團費令人難以置信的低廉,游客往往怦然心動,殊不知貿然參團有可能掉入低價的陷阱。如“零團費”、“負團費”的價格明顯低于成本價,其結果必然是以降低旅游質量和吃、住標準,縮短旅游行程,增加購物時間和次數,增加自費項目來彌補。
專家支招:東莞市潮流假期旅行社總經理王泰表示,如果不幸掉進“零團費”的陷阱,游客可向消費者協會求助。更重要的是游客在報團時不以價格高低作為選擇旅行社的首要條件。消費者要跳出只求價格低、不顧服務質量的誤區,從多角度來衡量旅行社的優劣。
陷阱二:
入住酒店被降標準
在旅游中,游客常常遇到旅行社擅自降低住宿等級標準的事情,例如明明合同中寫明是四星級海景房,但是實際卻是正在參加評比四星級的三星級酒店。
專家支招:東莞康輝企劃部經理謝松表示,旅行社擅自降低入住酒店的行為違背了誠信原則,應該要對旅客進行賠償。作為游客應及時向導游反映,若不能調換,需要導游寫住宿降級證明或自留賓館材料做投訴證明。
陷阱三:
餐飲標準被降低
旅游餐飲質量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游客與旅行社簽訂的餐費內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數和每人每餐的費用標準,合計費用打入旅游總費中。實際旅游中,有部分游客的就餐費用沒有按照此標準執行,甚至出現部分餐費被旅行社“私吞”的情況。
專家支招:東莞康輝企劃部經理謝松表示,旅客在簽訂旅游合同時,不僅要明確寫清就餐的次數、用餐標準,還要相互約定,在餐飲質量不好的情況下,旅客有權當即終止旅行社或導游的餐飲安排,要求退還餐費,自行解決就餐。
陷阱四:
景點縮水
許多景區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對旅游區路線不熟悉,只是盲目聽從導游引導。但部分旅行社將某些旅游內容省去,減少開支,消費者卻渾然不知。還有的旅行社通過模糊化報景點,讓消費者聽上去感覺景點不少,價格也就隨之增長了,實際旅游中很多景點只是在汽車上路過而已,根本沒有讓游客停留下來仔細游覽的時間。
專家支招:東莞市潮流假期旅行社總經理王泰指出,這種行為屬于欺騙旅客的行為,游客可以到相關部門維權。為盡量避免此類事件發生,消費者一定要將每一天游覽的行程安排、景點停留的時間詳細與旅行社溝通后明確寫在旅游合同中。
陷阱五:
旅游項目被擅自增減
不少旅客投訴,旅行社在旅客報團時不說明所繳納費用不包括自費項目的費用,等到旅客到了現場要游玩時,才知道要加錢。甚至一些不需要自費的項目也被無故取消。
專家支招:東莞市潮流假期旅行社總經理王泰表示,導游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規、規章,按照《導游服務質量》的規范要求,嚴格執行團隊接待計劃,切實做到誠信服務,優質接待,不得為個人利益擅自增減旅游項目欺詐游客消費。旅客遇到這種情況,可以跟導游或旅行社協商。
陷阱六:
被導游強迫帶去購物點
在旅游中常常會發現,旅行社將原本安排的旅行點的游玩時間縮短,擠出一部分時間“運送”游客到與旅行社關系密切的賣場購物,甚至有時到賣場的時間比游玩的時間還多。
專家支招:東莞青旅策劃部經理黃澤濃認為,導游強迫旅客去購物的行為是屬于違反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以及自愿原則。面對這種情況,游客應立即撥打組團社或當地旅游主管部門公布的旅游投訴電話,并注意保存和收集有效的證據。如果當時沒法阻止被帶去賣場的行為,旅客到了賣場后也盡量少選購商品,因為這種賣場較多“以次充好”的產品。
陷阱七:
購買的商品“以次充好”
在導游帶去的賣場中往往見到大部分商品大降價,而這正是商家為了吸引顧客采取的手段,商家將商品的價格故意標高,然后大打折,讓顧客產生價錢實惠的錯覺,然后大搶購。等顧客旅游完回到家中一比較商品市場價格和查對商品質量時會發現,打折后的商品價格仍比市面價格高得多,質量差,買到“山寨版”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專家支招:東莞市潮流假期旅行社總經理王泰表示,游客在賣場選購高檔商品時一定要謹慎,最好事前了解這些商品的價位、款式,確定品牌和質量無誤后再購買。如果購買后發現“貨不對板”,游客是享受百分百退貨保障的,即游客在旅行團安排的購物活動中消費,可于購貨起14天內辦理無因全額退款手續。值得注意的是,游客應該保管好收據等相關票據,在付款前,確保交易時與售貨員作出的口頭承諾都清楚列明在發票上。如果商場不肯退貨,游客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
陷阱八:
旅游中受傷
按照旅游條例的有關規定,是要求旅行社為游客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的,但是由于并非強制,不少旅行社在實際操作中能省則省。很多旅客本身由于不重視保險而沒購買,發生意外時得不到賠償。
專家支招:東莞青旅策劃部經理黃澤濃表示,如果是旅行社在游客報團時沒有說明需要購買保險,而使得游客在發生意外后無法得到賠償的,旅行社要負責相關責任,因為旅行社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是游客在旅行社告知后不購買的話,其本人應承擔意外所帶的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旅行社責任險和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是不一樣的。旅行社責任險的責任范圍是,旅游過程中,如果因為旅行社的疏忽或者失誤導致游客受傷或發生意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賠。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或者遭遇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如地震、山洪等受到傷害,這不屬于旅行社賠償的范圍。(記者王雄偉 實習生袁煦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