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仲裁委日前發布的2008年度西安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仲裁報告顯示,在去年受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仲裁案件中,八成案件爭議類型集中在出賣人逾期交房、逾期辦理房產證上。
據了解,去年西安仲裁委受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588起,占全年受理的1116件仲裁案件的52.7%,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同比增長了23%。在受理的商品房糾紛案件中,出賣人逾期交房的案件占54%,逾期辦理房產證的案件占30%,房屋質量、面積縮水、買受人逾期付款等糾紛案件占16%。
西安市仲裁委分析案件后發現,在所受理的逾期交房案件中,九成案件的責任在開發商;在所有逾期辦理房產證案件中,九成案件都是由于開發商原因造成的,其中開發商在合同約定或法定的期限內,不能提交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應具備的文件材料,或者拒不提供相關證明較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