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伊琳 溫州報道
一份“政府內部低價購房名單”在互聯網上曝光。
該名單牽涉到溫州市143處拆遷安置房的去向,有數十名當地局長、處長、院長、行長們以低價購買了溫州中心地段的拆遷安置房。
溫州市政府在各類媒體廣泛報道之后對此公開表態,將“加快清查,嚴肅處理”。
4月15日,本報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溫州“購房門”事件的始作俑者——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下稱“指揮部”)一名相關官員已被溫州市紀委隔離審查。記者就此向溫州市紀委求證時,對方不予回應。
據溫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向新華社記者介紹,2004年至2005年間,溫州市實行大規模的舊城改建工程,“主管部門舊城改建指揮部未經審批,以‘暫定價’的形式,將拆遷安置后多余的房源銷售給一批干部和其他人”。
指揮部國有資產管理處處長金佩靜在接受本報采訪時亦表示,這部分拆遷安置房屬于“多余房源”,在被拆遷人安置到位的前提下,這批房源才轉為商品房銷售,以回籠資金。
本報記者就此探訪拆遷安置房的所在地,力求還原這些“多余房源”的產生路徑。而負責分配這些“多余房源”的溫州舊城改建指揮部,由于其亦官亦商的內部運作體制,成為此類尋租事件孕育的源頭。
舊城改建指揮部
1992年,溫州就開始了由政府主導的城市改造嘗試。當年,溫州市成立人民南路改建指揮部,對人民路等幾條主干道進行改建。
當年5月,人民南路改建指揮部更名為舊城改建指揮部,溫州12條主要路段的改建工程也全面啟動。
據了解,早年的指揮部充分利用城市土地級差地租的優勢,通過城市土地二次開發,籌集建設資金,這種資金“自求平衡”的模式獲得了成功,并在上世紀90年代得到全面推廣,市政府也加大了對舊城改造的力度。
指揮部下屬有多家房地產開發公司,作為國有企業直接負責拆遷安置房的建設與銷售。此次官員內部購房涉及的解放南路地段,即由指揮部下屬的溫州房地產聯合開發有限公司負責開發。
記者采訪獲知,溫州市共有三家市級舊城拆遷部門,除了舊城改建指揮部,另兩家分別是中心區拆遷指揮部和安居工程指揮部,他們分片負責溫州城區的舊城改建工作。除了市級部門,龍灣、甌海等區一級政府也設立了類似機構。
根源于指揮部亦官亦商的特殊體制,近年來有多位官員在舊城改建指揮部落馬。
指揮部首任副總指揮即為聞名一時的外逃貪官楊秀珠。2003年4月20日,涉案金額高達2.5億元的楊秀珠攜帶家人出逃境外。
此外,落馬貪官高金熙、吳長柳均曾擔任舊城改建指揮部的要職。
多余的“指標房”
溫州市政府在“購房門”事件發生后,接受新華社采訪并解釋了事件的緣由:
2004年至2005年間,溫州市實行大規模的舊城改建工程,資金回籠用于安置費建設遇到困難。市里要求各有關部門千方百計化解“補償難”。主管部門舊城改建指揮部未經審批,以“暫定價”的形式,將拆遷安置后多余的房源銷售給一批干部和其他人,其“暫定價”以市政府確定的當時同一地段安置戶增購的市場價作依據。這批94套房子“銷售”后,房主相繼入住。但最終的房價拖至2008年底尚未確定,所有購房人至今未拿到銷售發票和房產證。
4月12日下午,記者來到蓮花大廈(屬于上述地塊的拆遷安置房之一)物業管理處,以“內部購房者”身份探聽房源信息。
“你現在想去指揮部買房子?不可能的,風頭很緊,”講一口溫州話的王老伯(化名)告訴記者,“早兩三天就好了,或者到下半年再來試試。”
王老伯所在的物業是指揮部的下屬機構,由于負責人外出,王老伯是留守在辦公室里的一名工作人員。
王主要負責保管“指標房”的鑰匙。據其介紹,憑指揮部的房屋“調配單”,買主可以從他這里換取“指標房”的鑰匙。王向記者證實,蓮花大廈頂層的大面積躍層房,大多住著溫州市的領導或者大老板。
王老伯還透露,手頭還有一批“指標房”留存,數量起碼有10套以上。“去年還有人拿‘調配單’來領取房子鑰匙,但今年以來還沒見‘動靜’。”
王老伯口中的指標房,正是舊城改建指揮部所稱的“多余房源”。
多余房源如何形成
正因為多余房源的存在,才使得指揮部擅自分配拆遷安置房成為可能。本報記者從多方了解到,多余房源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幾條路徑:
溫州舊城地段的老房子大多為平房,在這樣的地段建設高層拆遷安置房,意味著可以有數倍于拆遷房面積的新房建成,這些新的拆遷安置房基本上都是15-30層的高層——這是大批“多余房源”產生的主要路徑。
吳先生(化名)屬于被原地安置的拆遷戶,他拆遷之前的房子屬于農民屋,有前后院。2001年,溫州小南門一帶啟動了舊城拆建。
吳先生的兩層農民房被評估為200多平方米,本應被安置一套面積相當的新房子。
“但我是農民,所以院子的面積是根據農民住宅的標準補償。”實際得到的拆遷安置面積比原來的房子小了很多。
吳先生表示,指揮部通過這樣的方式,囤積了很多拆遷安置房,進而形成“多余房源”。
而在不同時間段,具體的拆遷安置政策都會有變動。比如原房屋面積達不到拆遷安置標準而無法在原地安置的外遷戶,向記者講述了“多余房源”產生的另一條途徑。
現居住在新田園的徐老太(化名)原來住在老城區的八字橋一帶,屬于溫州的中心區。2000年左右,八字橋一帶啟動了舊城改建。
指揮部當時規定,住房面積沒達到40平方米的住戶屬于外遷戶,政策規定不給予原地安置。徐老太住房面積只有20多個平方米,只能遷出中心區。
“當時八字橋一帶大多是40平方米不到的住房,基本都外遷了。”徐老太說。而與這部分外遷戶對應的拆遷安置房,也成為指揮部自由分配的“多余房源”。
內部銷售
“多余房源”轉成商品房,本應是一種市場行為,但在信息不公開的情況下就成了指揮部的“內部事務”。
記者采訪獲知,整個拆遷安置房的操作流程,基本處于外部監督缺失的狀態,指揮部只對市政府直接負責。
溫州舊城改建指揮部將這批“多余房源”以“暫定價”的形式自行銷售后,再將結果上報到主管的政府部門核定價格,回籠資金進行結算,最終辦理相關產權手續。
這樣的銷售模式一直延續到2007年3月1日。同年12月起,溫州要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房源必須全部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銷售。
金佩靜告訴記者,這批被曝光的多余房源在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被認購,而那個時間段,相關地塊大多還在拆遷安置的過程當中。
指揮部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承認,即使是安置房轉為商品房,本質上仍與普通商品房不同,“原則上需要拆遷戶都得到安置,才能對外公開銷售”。
但據拆遷戶王先生回憶,2005年末的舊城建設指揮部,還有20多名安置戶在集中認購蓮花大廈的安置房。他們幾人排隊“抓鬮”,抓到的只是認購序號。根據序號,安置戶才可陸續認購指定的房源,而在此之前,很多高層、躍層的房源已經被指揮部“內部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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