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幾大中介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1~3月份,民間俗稱的“手拉手”交易,即通過自助簽約平臺交易的自主交易量已占了眼下二手房總成交量的15%~20%。
在自主交易量迅猛增長的同時,由于自主交易產生的二手房法律糾紛也有上升趨勢。據以代理房地產案件見長的浙聯律師事務所提供的資料,今年以來,該所咨詢或經
該所調解的此類糾紛已有10多起,占二手房糾紛咨詢的20%左右。
楊小姐在杭州五年了,最近萌生了買房的念頭,連續幾個周末去看房。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引起了她的關注,離上班地點近環境也還不錯。戶主高先生很爽快,兩人經協商后,很快約定80萬元總價成交,并簽訂了書面協議。按照協議約定,楊小姐先付了40%的首付給高先生,過戶也在進行當中。
就在即將完成過戶的時候,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雖然房產證上只有高先生一個人的名字,但這是婚后財產,房屋屬于高先生和妻子任女士共有,任女士死活不同意轉賣房子。如今,楊小姐十分無奈:一邊是房子過戶完不成,一邊是40%的首付追不回來。
記者解讀:據律師界人士介紹,私自交易引發產權糾紛的案例主要有3類:第一類是買賣不準出售的房屋,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與學校教學區不能分割的房屋;屬于拆遷范圍的房屋;已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等。第二類是夫妻雙方僅一方同意出售或夫妻離異后對房產判決不明的房屋。第三類是子女未經父母(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屋。
由于是私下交易,買賣雙方缺乏對有關政策法規的了解,買方又不易掌握賣方的真實情況,極易造成產權不能過戶,交易中途夭折;或雖然成交但由于賣方家庭出現矛盾,不得不再次變更的結果,買賣雙方甚至可能打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