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通州區DBC加州小鎮16戶業主因拖欠物業費被物業公司告上法庭,業主稱不滿物業服務,準備搜集證據反訴物業。
業主李先生說,2005年7月,他和鄰居們在征求物業意見后,將燃氣管道更改進行裝修。“當時我們交給物業裝修保證金,改完后他們驗收了,但一直沒能通氣”,李先生說,2009年1月物業又告知業主燃氣管道需回改,這樣燃氣公司才給通氣。“物業的失誤讓我們三年多沒能用上天然氣,憑什么收那么多物業費 ”。
對此反映,物業客服經理張先生稱,天然氣法是在業主私改天然氣管道后才頒布的,所以燃氣公司不給通氣物業也沒辦法。張先生說,2008年10月,經過區委領導的協調,燃氣公司答應分棟通氣,“開會時業主代表也都答應了,通氣后就交物業費,但是現在5號樓的氣已經通了,仍然有 16戶業主沒交物業費,所以我們只能起訴他們”。
“對于我們沒有享受到的服務,那部分的物業費我們絕不會交。”李先生說,目前接到法院傳票的業主們正在搜集證據,準備反訴物業。據悉,法院將于5月26日開庭審理此案,目前,包括5號樓被起訴業主和其他7棟樓部分業主已經掌握一些證據,包括照片,錄像,還有部分書面材料。李先生表示,“我們一定要討回公道”。
■京華律師團建議
起訴前應評估證據是否充足
對于業主欲反訴的問題,京華律師團秦兵律師表示,業主不宜當庭反訴,應該先找律師評估所搜集證據是否充足,然后再單獨起訴物業,要求減免未享受服務的部分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