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郭永剛) 商品房因設計缺陷引發的事故或損失,業主不必再與房地產開發商扯皮。如果發生由于設計有問題引起的防水滲露或坍塌等事故或損失,保險公司將出面賠償業主。這在天津很快就會成為現實。
記者日前獲悉,一項由房地產開發商購買的建筑工程設計責任保險的險種正在天津試點推行。該險是天津正在力推的11個責任保險產品的一種。
記者還獲悉,中國人保財險總公司正在設計工程質量責任保險,準備在天津試點推廣。這種保險產品比天津力推的建筑工程設計責任保險的保障范圍更廣,涉及房地產開發設計、勘察、監理等多個環節。
目前工程質量責任保險條款已經制定完畢,但保單還沒簽。這個險種最先在法國推行,叫工程建筑缺憾責任險。
房地產商投保后,商品房無論是在施工建設期間,還是在入住以后,只要發生的質量問題在保險條款范圍內,保險公司就會賠償。
“該保險不在天津力推的責任險范圍內。”天津保監局財險監管處處長助理趙振民介紹,因為該險種不僅屬于責任保險,還有保證保險的性質。它比正在試點的建筑工程設計責任保險更復雜。
盡管如此,天津人保的探索還是得到了當地開發商的支持。中國人保財險天津市分公司副總經理朱波說,前不久在天津市建委與房地產開發商的一次座談會上,眾開發商對人保的新產品非常感興趣,因為商品房質量問題及由此引發的與業主的糾紛,一直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令他們非常頭疼。
“投保工程質量責任保險可以幫開發商省一些費用。”朱波說,開發商在工程費用中一般會留出工程款5%的“不可預見的費用”,但這部分費用開發商一般不用,通過保險,開發商節省了這部分費用成本。
據了解,工程質量責任保險一般由開發商購買,因此業主在購買住房時,需與保險公司簽一個合同,將開發商的大保單轉為業主的小保單。業主將在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同時,拿到小保單。在此之間房屋出現問題,也可得到保險公司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