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發布《關于全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從8月中旬開始,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
《通知》稱,此次檢查的重點是在建住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和市政橋梁工程,檢查內容包括各地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情況;開展工程質量檢查或巡查、抽查的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工程質量法規和強制性技術標準行為進行查處的情況;工程質量事故和質量投訴處理情況等。
同時,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以及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情況也是此次檢查的重要內容。
據了解,此次檢查共分兩批,第一批為北方地區,共分8個組,檢查時間為2009年8月13~22日;第二批為南方地區,共分7個組,檢查時間為2009年 9月1~10日,組長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司局和稽查辦的人士擔任。檢查范圍是除西藏自治區除外的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通知》還要求,檢查組對存在問題的工程發放《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建議書》,檢查結束后,檢查組要向受檢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住建部提交檢查報告和相關的檢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