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區去年有很多天暖氣片都是冰涼的,可今年繳暖氣費一天也沒有折減,都是按照全額繳的。催繳供熱費時,熱力公司又下通知又下文,可對其暖氣不熱會退費的承諾卻光說不做。”
隨著天氣轉冷,鄭州又到了供暖新季。可讓市民煩惱的問題也接踵而來,不少市民對鄭州市熱力公司的退費承諾提出質疑:熱力公司是否在忽悠老百姓?
退費承諾成一紙空文
每年集中供暖都不可避免地出現用戶家中暖氣不熱的現象,由此產生的退費問題常因規定模糊化、處理簡單化而令用戶不滿。
2008年底,鄭州市相關部門應市民呼吁出臺了《供暖退費細則》。《細則》將居室溫度細化為16℃~14℃、14℃~12℃、12℃~10℃、 10℃以下4個溫區,相應退費標準為相應天數采暖費的25%、50%、75%、100%。標準雖然制定了,可在今年的繳費期,很多去年家中暖氣不熱的市民卻依然得按全額繳款。
“看物價局出臺的退費標準怪好,可我反映幾個月了,這點費用就是沒人退。”家住鄭州市委家屬院3號樓的武先生說起退費的事兒,十分生氣。
“去年供熱時,溫度太低,熱力公司的人也來測量了,可是至今都不給我退費。這不是明擺著忽悠人嗎?”
在武先生家,他把桌子上的臺歷翻到了標注著“熱力公司測溫度13℃”字樣的一頁。“當時,熱力公司工作人員來到我家,他們測的室溫是13℃,測完后,我們雙方都簽了字。”武先生說,當時,對方沒告訴他是什么原因導致暖氣不熱,只說要來維修。“如今,一年過去了,他們既沒來維修過,也不給我退費。” 武先生說,幾個月來,他向鄭州市政府、市人大多個部門反映,都沒有結果。
家住經五路的張女士和武先生有相同遭遇。去年冬天,張女士家里雖然供暖,可暖氣屢出問題,剛開始供暖時暖氣溫度正常保持了一段時間,可在2008年 1月初,鄭州連續的兩場雪使天氣更加寒冷,家中室溫從18℃左右直線下降至13℃。“我和丈夫還可以克服,老人和孩子都凍感冒了。”張女士回憶,當時家人在客廳里看電視都要穿羽絨襖。對此,張女士希望熱力公司給個說法。
市民史女士說,去年農業路以北供熱溫度不達標,當時很多人反映過這個問題,熱力公司回復說壓力不夠,但是直到現在也沒有解決,而且也沒有退費。
鄭東新區綠地老街的部分業主反映,去年11月15日供暖開始,可他們當晚回家時發現暖氣片還是冰涼的,本以為整個系統管道升溫慢,第一天不熱屬正常,哪知一連五六天都是這種情況,他們向熱力公司反映,但熱力公司說大網正常,可能是小區管網的事。他們向小區物業反映,物業說這是業主自己家的管道不通或室內封閉不嚴造成的。
“很多業主家的管道根本沒問題,如果是管道的問題,為什么12月份以后供熱就正常了,而且很多業主家都是這種情況,這說明還是供熱系統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