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昌平)“北京規定821膩子不能用于家裝住宅工程,但我在買膩子時,售貨員卻不告知。”消費者孫先生表示,這種行為侵犯了他的知情權。記者今天獲悉,孫先生為此把北京市東方家園家具建材城有限公司和美巢裝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告到了豐臺法院,在他的訴訟請求中,除了要求道歉并賠償外,還要求美巢裝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產品包裝上明示“北京住宅工程禁用”。
孫先生住在豐臺,他準備把家里裝修一下,11月3日去了東方家園。孫先生在起訴書中說,他購買821膩子時,還特意詢問是否能用于住宅工程,被告知能用于住宅工程裝修。他還看了產品,在包裝上沒有看到“住宅工程裝修禁用”的標志。但是,11月9日他在家上網時,無意中看到一篇報道《北京:部分禁限建材禁而不絕專家建議加強監管》,才知道821膩子就屬禁止類。孫先生認為,東方家園作為專營建筑材料的經銷商,明知此膩子不能用于住宅工程裝修,卻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他發生了本不該發生的損失。東方家園和美巢裝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侵犯了他的知情權及自主選擇權。孫先生表示,他打這場官司,也是在維護更多家裝業主的知情權。
據悉,豐臺法院已于昨天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