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河南商報 楊先生家 少了一間房?
合同約定是兩室兩廳的房子,可交房時變成了一室一廳。昨天下午,業主提出交涉,銷售部經理勸業主自己壘墻,“如果都按合同辦事,事兒都沒法兒辦了”。
去年4月,蔣女士在鄭州市商城東路濱河綠苑小區,訂購了河南衛群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一套商品房。購房合同約定,該戶型為兩室兩廳,建筑面積98.18平方米,交房日期為2010年3月15日前。
“延期一個月才交房。”蔣女士的男友楊先生說,在驗收房屋時,發現房屋未進行分割,兩室兩廳變成了一室一廳,他們便先后找到銷售部、工程部要求解決。工程部回復稱,不再按磚結構壘墻了,但可以按照造價賠1800元,或者幫助安裝一堵輕質隔墻。
對于這個結果,楊先生無法接受。他認為,開發商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一套符合要求的兩室兩廳房交付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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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在濱河綠苑小區,楊先生遇到了銷售部經理吳女士。吳女士說,蔣女士的情況已在領導會議上討論過了,“領導說當初賣房時,已給你們說過,隔墻由業主自己壘。”
“合同約定的是兩室兩廳,可你們交給我的是一室一廳啊。”對于業主的抗議,吳女士回應:“如果都按合同辦事,事兒都沒法辦了。”
同時,吳女士還勸楊先生:“你們那房子買時才4500多元,夠便宜了。別說了,墻你還是自己壘吧。領導說如果你不要這房子,我們還想要呢。”(記者 肖風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