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商務部等七部委上周發布《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之后,試點省份開始籌備有關銷售企業、回收企業、流通企業以及拆解企業的招標工作。
記者昨日(7月9日)從家電廠商處獲悉,他們已于前天(8日)收到廣東省經貿委下發的《關于推薦我省家電以舊換新試點流通企業的通知》,并將于今天(10日)上報申報材料,這意味著廣東省家電以舊換新招標工作正式開始。
多項細則尚未明確
《辦法》規定,在廣東、北京、上海、天津等9省市設立試點,消費者對彩電、冰箱、空調、洗衣機、電腦5大品類產品“以舊換新”可以獲得10%的財政補貼。這5品類的補貼上限分別為400元/臺、300元/臺、350元/臺、250/臺、400元/臺。
《辦法》規定消費者以舊換新流程分兩步走:首先預約回收企業上門對舊家電產品進行估價,并開出“賣舊”憑證;然后消費者拿憑證去賣場購新產品時直接享受補貼。最后才是銷售企業拿出相關資料向有關財政部門領回自己墊付的補貼。
《辦法》雖然搭起了“以舊換新”流程的基本框架,但對可否跨品類、品牌“換購”;如何界定“舊家電”;回收企業估價的標準是什么,等等問題都未有明確。
廣州蘇寧電器副總經理顧偉在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說,七部委很可能會在隨后幾天發布更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流程,目前相關試點企業正在緊張準備相應申報格料。海信科龍廣州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吳偉楨則介紹說,競標企業之間的競爭非常激烈,全省每個市可能只會有一、兩家銷售企業“勝出”。
消費者或享雙重收益
記者昨天采訪家電廠商也沒有得到明確的回答,有家電銷售企業首次提出“以舊換新過程中,消費者可獲雙重收益”的觀點,即舊家電回收部分的估價,以及購新時按新產品價格10%的財政補貼。但也有生產企業人士認為,“消費者應該不會拿到舊家電本身的折舊價,《辦法》中提到的回收企業估價很可能是為了確定消費者在“購新”時可以享受到多大的補貼,最終拿到的補貼也有可能低于10%。”
這些廠商人士告訴記者,對《辦法》中沒有明確的細節部分,家電廠商也無法解讀,只能揣測,但有一點似乎已有共識——“以舊換新可以跨品類進行”,即舊彩電可以換購新彩電,也可以換購其他4類新產品。
還有一點也已明確,即首先試點的5類以舊換新產品不需要指定型號和進行招投標,而以前開展的“家電下鄉”和“節能惠民工程”中的補貼產品,都必需是經過國家招標的、指定型號的“中標”產品,在這一環節中,“以舊換新”的流程要簡單化,且消費者可選購的范圍也大得多。
廠商將追加以舊換新補貼
《辦法》出來后,引起消費者最多關注的是,有關補貼最高上限的規定。不少消費者難掩失望,因為在國家“以舊換新”真正實施前,就出來不少“企業版”以舊換新,以彩電企業為例,他們將彩電的折舊起價就劃在500元/臺,最高的折舊優惠高達2000元,遠遠高于國家400元/臺的限價。
而且國家還規定,以舊換新補貼,不能與家電下鄉補貼和“節能空調補貼”同時享受,這無疑又削弱了“以舊換新”的吸引力。
對此,相關家電廠商表示會效仿補貼“節能空調”的做法,即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廠家和商家分別或共同再補貼5%~10%。“具體要看是什么品類和什么型號的產品,另外還要看廠家支持的程度”,廣州蘇寧電器副總經理顧偉說,會充分考慮消費者對“以舊換新”熱切的期待來追加一定幅度的廠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