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商務部近日聯合再次下發《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方案》,方案稱,從2007年12月開始的財政補貼家電下鄉產品試點工作,銷售成效明顯。為進一步擴大農村家電的消費,除在四川、山東(含青島)、河南三個試點省份繼續實施家電下鄉補貼,還將內蒙古、遼寧(含大連)、黑龍江、安徽、湖北、湖南、廣西、重慶、陜西納入推廣范圍,共計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方案將家電下鄉在各地區實施的時間統一暫定為4年,我省可執行到2011年11月底。
根據前期試點及調查情況,在今后的家電下鄉產品中,除保留原來的彩電、電冰箱(含冷柜)、手機產品外,增加深受農民歡迎且市場潛力大的洗衣機產品,今后國家還可根據農民需求,對家電下鄉推廣產品進行適當補充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