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同意免費更換有問題的玻璃配件,但消費者并不滿
“現在我們每天都提心吊膽的,全家人都不敢坐在燈下,萬一又有個玻璃碎片掉下來怎么辦?”昨日上午,何先生指著他家中客廳里2米長的水晶燈對記者說,雖然廠方承諾免費更換配件,但卻不能出具協議保證以后不再發生此情況。
事件
水晶燈玻璃配件無故斷裂
2005年,何先生在東區買了套復式樓房,為了客廳的美觀,何先生專程前往古鎮美鑫燈飾電器廠的門市部挑選了一款6500元的水晶燈。為了搭配這盞豪華的水晶燈,何先生還特意請人設計了客廳的天花板。
據何先生介紹,今年3月13日凌晨,他和妻子在臥室聽到一聲響,當時并不以為然,但早上醒來卻看到客廳地上有些碎玻璃。仔細查看后發現,玻璃是從水晶燈上掉下的,在查看中何先生驚訝地發現水晶燈上共有兩塊玻璃破損,此外還有幾塊玻璃出現裂痕。
何先生告訴記者:“這些玻璃配件十分厚重,一塊約半斤重,現在都不敢隨便在燈下走動,似乎頭上有顆定時炸彈。”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何先生家中,客廳有6米高,開燈后,垂在客廳中央的2米多長的水晶燈顯得璀璨美麗。記者在二樓近距離觀察水晶燈后,發現水晶燈上確實有兩塊玻璃少了一半,至少7塊玻璃出現裂痕。
何先生介紹說,他們是請裝修人員安裝的,當時也十分小心,此后也一直未拆洗過,但玻璃卻莫名其妙破損、斷裂,“我認為是質量問題。”何先生說。
協商
廠商答應免費更換配件但事主不滿
事情發生后,何先生說他與當時負責銷售的陳小姐溝通過,該廠的銷售部經理唐小姐也曾與他就此事進行協商。經協商,廠方同意為何先生免費更換所有出現問題的玻璃配件,但何先生覺得不滿意,希望對方出具一份質量保證書,保證今后不再發生類似情況,或更換同等價值的水晶燈。
記者昨日撥通了古鎮美鑫燈飾電器廠銷售部的唐小姐的電話,唐小姐告訴記者,他們公司十分重視客戶的投訴,何先生3月份打來電話后,他們便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并答應為其免費更換所有問題配件,但由于時近清明前后,依當地風俗,何先生暫未答應更換。
對于何先生提出的質量保證協議書,唐經理告訴記者,這已超出她的職權范圍,何先生可就此與他們公司的律師進行溝通。
唐小姐告訴記者,水晶燈是需要特別維護的燈具,如果在安裝、清洗、拆卸時,沒有專業人士進行,都有可能造成配件毀損。
律師
商品危及人身安全可退貨
就此事,記者咨詢了國融律師事務所的鄺昕律師,他告訴記者,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因此,他認為,既然水晶燈存在一定的質量瑕疵,并且危及人身安全,那么意味著商品沒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消費者可據此要求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