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訴稱三星鉆法律空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存在漏洞,至今沒有重新修訂,讓一些商家有機會打擦邊球。”一位律師如此向信息時報記者表示。近日,有消費者向本報投訴稱,他購買了上萬元的三星品牌高檔冰箱后,因為相關法律存在漏洞,在三包服務上被“被鉆了空子”。有業內人士表示,消費者在選擇相關電器產品時務必要清楚三包的具體條款再作購買。
萬元冰箱三包“縮水”
近日,三星用戶張強向本報投訴稱,他于2008年五一期間在北京一賣場購買了一臺過萬元的三星500毫升RSH1STSW電冰箱。不過在使用了僅一年五個月后的2009年10月,張強發現此冰箱冷藏室結冰。其后張強致電三星公司維修人員上門檢查。維修人員檢查后發現,問題是由于主板故障導致的冰箱冷藏室風扇時轉時停引起的。
不過,讓張強失望的是,該問題并不能享受三星公司的保修政策。他表示,三星售后服務人員告訴他,該冰箱購買已超過一年,無法享受法律規定的一年內整機保修,而主板又不在3年保修期的“主要部件”之列(依據國家三包法規的字面規定,只有壓縮機、風扇電機、溫控器、蒸發器、電磁閥、過濾器、冷凝器、毛細管等八項主要部件才享受三年保修)。
張強對三星的解釋非常不滿。身為電子工程師的他表示,當初有關部門制定三包政策時,冰箱中還沒有主板,而是將主板的工作分配到溫控器、電磁閥去執行。發展到今天,冰箱中已經沒有溫控器,取而代之的是主板。“主板怎么不可能是主要零部件?一個沒有主板的冰箱能工作嗎?”
法規有漏洞難投訴
張強其后致電了國內一些品牌的冰箱廠,發現不少國貨,如海爾等,都規定冰箱主板的保修范圍是在三年而非一年。“我認為三星是鉆法律空子,當時八大部件構成了一臺冰箱的全部,但這么多年過去了,這八大件早已更換。現在三星是死扣‘八大零部件’文字來作文章。”
對此,張強決定向消費者委員會作出投訴,但卻發現消費者協會“也沒有招”。張強向記者表示,如果自己購買的是小品牌也就自認倒霉算了,但對于一個國際品牌企業,卻不能對他這種購買了上萬元產品的高端客戶提供相應售后服務,讓人失望之極。
無奈的張強只好到處在各大論壇張貼子,以及向有關媒體訴說自己的遭遇。
三星保修政策誠意不足?
“類似爭議很多。”廣州電器維修行業協會會長辛學剛向記者坦承,類似案件通常都必須參考具體技術問題,才能判斷。有律師則向記者表示,由于法律條文陳舊,因此消費者在類似爭議中常常處于劣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并沒有重新修訂,所以商品目錄現在也還是按原來的羅列。”律師徐穎佳向記者表示,按字面理解,主板不包含在其中就是不能適用三年保修的,只能適用一年保修的約定。“這是個比較大的法律漏洞,讓某些商家可以打擦邊球。”
根據記者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第一批),家用電冰箱(含冰柜)整機一年保修,主要零部件三年保修。由于相關法規是多年前頒布,遠不能滿足日新月異的家電發展需求,因此不少家電廠商尤其是國產品牌均主動提升了服務標準,如上述的海爾等。記者從海信科龍的網站上也看到,該公司電冰箱三年包換部件就包括“風扇電機、除臭電機、除霜定時器、溫控器、電磁閥”等30多項。而與之相比較,業內人士認為三星三包標準的滯后從某種角度說明其對消費者售后服務方面的欠缺,也或誠意不足。
由于相關規定可松可緊,因此,業內專家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務必打醒十二分精神,仔細問清楚三包的內容。
相關 三星產品屢陷“售后門”
據記者了解,三星公司并非僅僅在冰箱主板上鉆空子,實際上在電視機等產品上,三星公司已經屢次被曝光利用國內法律漏洞拒絕對主要零部件損壞的產品進行售后服務。
2009年315前夕,廣州消委會公布的十大消費投訴便有三星電視的案例:消費者向廣州消委會投訴稱“三星”電視主板壞了,要換件卻被索取1700元的高額費用。其后,廣州消委會多次致電并致函北京“三星”總部,才促使北京“三星”公司最終同意廣州市消委會的意見,給予該電視主板進行免費維修。
而今年央視315晚會,央視再次曝光了三星、索尼等外資品牌液晶電視屏幕在使用一兩年左右出就現故障且其對屏幕只保修兩年,并收取高額維修費,不符合國家“三包”規定的情況。根據國家“三包”規定,主要部件保修三年,而據調查,所報道的三星等外資彩電品牌無一例外均是“整機保一年,主要零部件如屏幕等只質保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