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近日花70元買了一臺舊彩電,他參與以舊換新,領到400元補貼,其間賺到330元。
很明顯,這種行為似乎有些騙補嫌疑。
記者調查發現,家電因“無舊”而“買舊換新”現象已存在一段時間。
市商務委工作人員表示,不贊同此行為,但難以監管。法律界人士則認為,在法律上并無不妥。
市民
買舊換新賺些補貼
上周,市民王先生在石景山一家電器賣場購買了一臺46英寸索尼電視,售價7000余元。
為了能夠省點錢,王先生決定參與以舊換新。可王先生家中已無舊家電可用。為此,他到附近一個廢舊家電回收攤點,花70元買了一臺19英寸舊彩電。
王先生算了個賬,他購買的電視最高可獲得400元補貼,這樣自己可以賺回330元。舊家電回收人員上門時,王先生心中有些忐忑,但電視沒問題,他順利得到了以舊換新回收憑證。
攤點 這種行為早就存在
針對王先生這種“買舊換新”行為,記者走訪了本市部分舊電器回收攤點,發現這種行為早就存在。
石景山五里坨舊貨市場上,一個舊電器回收點攤主李先生表示,去年以舊換新活動開始不久,就有人來買舊電視。因為相對其他電器來說,電視的價格較低,特別是21英寸以下的彩電,100元左右就能買一臺。
“生意好的時候,一個月能賣出十幾臺舊電視。”他說。
天通苑附近一個家電修理回收店老板則表示,確實有客人上門購買舊電視以舊換新,但需要提前預約。他在回收到顧客需要的電視時,再電話通知對方。
商務委 不贊同 但很難管
針對有消費者“買舊換新”的行為,大中電器負責舊電器回收的工作人員陳先生表示,這只是個別現象。“我們經常到消費者家中回收電器,感覺大部分還是顧客自家的電器。”
國美電器相關負責人表示,已經了解到部分消費者存在“買舊換新”,但商家對此無法約束。
記者以市民身份致電市商務委家電以舊換新辦公室反映此事。
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對于“買舊換新”行為肯定不贊同,但監管起來難度很大。
“一臺舊彩電也沒有身份證,查不出它是誰家的。”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僅能通過以舊換新每人限購5件的方式進行約束。如果市民掌握相關線索,可以向以舊換新辦公室反映,相關部門會根據線索調查。
■律師觀點
無明文禁止便不為過
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黃德鵬的態度是,法無明文禁止,便不為過。
他說,以舊換新政策并未明確規定舊家電一定是自家的。有人不愿享受以舊換新優惠,便把舊家電賣到二手市場。而需要舊電器參與以舊換新的人再去購買,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并無不妥。
黃德鵬強調,國家出臺以舊換新政策,是為了促進電器的回收與經濟循環,從這一點看,“買舊換新”并未違反這一宏觀宗旨。
律師崔家楠也認為,消費者“買舊換新”,給人感覺有違誠信,但實際上談不到違法。
■專家聲音
迎合了刺激消費政策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社經領域知名學者于顯洋表示,國家出臺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就是為了鼓勵消費,刺激內需,消費者“買舊換新”雖然存在“抖機靈”的成分,但與主流政策并未發生背離。
于顯洋說,“買舊換新”也是對國家刺激內需政策的一種支持和響應。針對一名具體消費者而言,不去買舊,可能就不發生換新行為,這對整體內需型經濟調整是不利的。
于顯洋強調,這種行為雖然有積極的一方面,但也不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