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徐家棚的王先生介紹,6日晚,他和朋友到武昌才華街的江南巷地道生活菜館吃飯,門口橫幅標注“滿100送80,滿100送50”。結賬時他索要發票,服務員隨發票給了他一張50元代金券,“不是送80元嗎?”他質疑。負責人解釋,不要發票送80;要發票送50,代金券上寫得很清楚。他這才發現代金券背面的“解釋說明”,這不是明顯有漏稅之嫌嗎?
記者昨隨同王先生到該餐館,宣傳橫幅依然未變。負責人孫經理解釋,餐館剛開業,為吸引人氣才這樣促銷,因優惠幅度大,加上要交稅,餐館基本沒利潤,所以才內部規定要發票只送50元。不過,他還是為王先生換了一張80元的代金券。
對此,市消協吳東明副秘書長表示,索要發票是顧客的權利,這與餐館優惠活動并不矛盾,不能“掛鉤”。餐館的促銷活動不能違反國家和法律的規定,即使是內部規定明確告知,也是違規的。(記者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