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長蕩鎮的退休小學教師施廣英,拿著舉報信,嘆了一口氣。 “看著農民哆嗦著雙手,從懷里面掏出褪色的手帕,打開一層又一層,把里面皺皺巴巴的鈔票交進這個‘山寨銀行’的窗口,再滿懷期待地領到一本‘山寨存折’,卻全然不知他們的血汗錢,或許就會因為一次‘山寨貸款’灰飛煙滅!”舉報信中寫道。 她舉報的是當地“非法經營”的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當地人也稱為“錢莊”。在長蕩鎮不到100米長的中心街道上,就有6家錢莊。 而這種“錢莊”,在當地已經存在了四年。
草臺錢莊“有存折”
2008年9月3日中午課間,施廣英到“長蕩鎮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為同鎮的小企業主王益超做了20萬元的借款擔保。
同時簽字擔保的還有另兩名教師和一名公務員。據該合作社工作人員介紹,“要從合作社貸款的話,規定是要有三個老師、一個公務員做擔保”。
施廣英回憶說:“當時叫我們去簽字時,看到的合同上款項都還是空白的。我也問了合作社的人‘會不會有風險’,他們都說‘你放寬心,這能有什么問題呢’!我們就簽了。”另一名教師王立善也證明上述情況。
但就在那年年底,王益超由于經營困難,攜款潛逃。2009年9月,長蕩鎮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起訴擔保人王立善、施廣英,要求還錢。從那時起,施廣英和家人開始追問“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背后的秘密。
射陽縣是蘇北平原上的一個國家級貧困縣,長蕩鎮人口不足4.8萬,近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4800元。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當地看到,各家“錢莊”掛著“資金互助合作社”、“投資公司”、“擔保公司”等各種招牌,墻上大都貼著存款利率的紅紙,承諾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大都在5.6%~6.9%之間,是國家規定的銀行存款利率的2至3倍,存款時間越長,利率越高,甚至有8%~9%的利率。而發放貸款的利率基本在15%~20%之間,是國家規定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3倍多。
“農民看同樣存一筆錢,能比銀行多出兩倍的利息,相當于存1年頂3年。”施廣英說,“鄰居都存在了合作社,自己存銀行就好像冤大頭似的。慢慢的,已經演變成:誰把錢存銀行存郵局,誰就是傻瓜;誰存合作社、錢莊,誰是聰明人!”
而當地村民說“經營得最大、看起來最正規”的一家,正是長蕩鎮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走進營業廳,廳內有大理石地面,工作人員坐在玻璃窗口后,還有休息等待的座椅。但廳內看不到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
記者當場咨詢:“有別家比你們利息還高的,這是為什么?是不是存利率越高的地方越好?”
工作人員迅速回答說:“他家高,那風險也大啊!”
而來存錢的農民,就都不擔心合作社有風險?
記者在交談中了解到,農民放心存錢的重要原因竟是:“這家合作社能發存折”。
在出示給中國青年報記者的合作社存折上,有賬號、資金流水記錄等信息,和正規銀行存折基本相同,還蓋著“合作社儲蓄專用章”的大紅印章。有農民說:“懷里揣著存折,總該沒問題吧!”
但在記者走訪的這6家“錢莊”中,僅有1家有射陽縣民政局發的民辦非企業登記證。其余的墻上沒有懸掛任何證件。
據當地農民說,現在基本上“就是兩三個人,找個門面,掛塊牌子就開張了”。然而這樣的“草臺班子”,合法嗎?施廣英持續在追問。
錢莊“合法不合法”?
對施廣英的疑問,江蘇省銀監局姓岳的工作人員曾回答:“沒有銀監會批準,開展存款業務肯定是不可以的。只要有存款業務,哪怕是一家儲蓄所的網點,都必須有我們的許可證,而且必須在網點掛出來。”
同時,這位工作人員還提醒她:“如果有資金在里面,還是勸你們最好拿出來,因為從保護自己的角度來講,不知道他們用在什么地方,不是很保險。”
據此,王立善、施廣英兩名擔保人在法庭上提出“合作社”本身性質違法,發放貸款也是違法行為,因此合同是無效合同。
而射陽縣法院2010年2月一審判決認為,長蕩鎮資金互助合作社“是合法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放貸款合法,貸款合同有效。
負責此案的鹽城市中院法官說:“合作社這個東西,其實操作上很多是不規范的,但是合作社這個制度本身肯定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