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家門面曾收億元罰單?
記者 羅旭 實習生 蔣波 姚斌斌 鄭歡玲
7月29日,長沙市紅星水果批發市場2棟66號華盛水果行就是梁國華的門面。實習記者 王翀鷹 攝
41平米門面收到3200萬元稅單(詳見本報7月29日A03版)一事見報后,引起強烈反響,目前長沙市國稅局監察室已介入調查。而記者7月29日追蹤采訪時,有紅星市場商鋪店主主動聯系記者反映,市場內還有戶業主收到了一份“億元稅務罰單”的口頭通知。長沙紅星水果市場是否相繼出現“瘋狂的稅務罰單”?記者29日繼續調查。
【市場走訪】
“從未出現銷售億元大戶”
7月29日,長沙紅星水果市場內,灼熱的空氣中混合著一股水果腐爛的味道。在這里,梁國華事件成了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
“我沒想到過偷稅。”梁國華坐在狹長的店鋪中,面對蜂擁而至媒體的鏡頭,為自己辯護。
“這段時間租老梁鋪子的人是一個岳陽人,他大概三四天進一車貨,一車大概1噸的樣子,全部賣完營業額在1萬元至1.2萬元之間,至于利潤因為西瓜是自己種的,不好計算,但如果是賺取差價,利潤則在6000元左右。”旁邊果農樊光建笑稱,市場里的銷售大家都看在眼里,“從未聽說水果市場出過銷售過億的大戶,即便賣的是進口水果,更何況他銷售的還是本地西瓜呢”。
記者通過在紅星市場實地走訪后發現,周圍水果批發部每天銷售額都在三四千元之間。
【資深會計】
罰單太籠統,太模糊
張輝從事會計已有十多年,在長沙擁有自己的會計事務所。在看到本報報道的新聞后,主動要求為梁國華算一算應該要繳納的稅費。但當他看過長沙市雨花區國稅局井灣子分局下發的《納稅檢查初審意見書》,連連搖頭:“太籠統,太模糊,根本沒有注明哪種稅種,叫人難以核算。”
市場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透露,“梁國華的門面一年半3.7億元的銷售額,是稅務部門按照管理方紅星水果市場提供的進貨數據得出的,市場方說,2009年到今年6月份,有400多輛大小貨車送水果到梁國華的門面。”
這位知情人表示,“如果光憑送貨車的數量來推算,是很難科學計算的,且不說每次進出的車輛中,不乏亂報的;只論每車水果的經濟價值如何計算,這都是難題。”
【業主反映】
一門面曾收“億元罰單”?
龔高云也是紅星水果市場的業主,與梁國華不同的是,龔高云擁有4家門面。市場內有店主主動聯系記者透露,7月8日,龔高云也曾被國稅井灣子分局“口頭通知”要繳納1.2億的稅務罰款。“當時他被嚇得連話都說不出來,他對我們說,哪拿得出來這么多錢啊。”紅星大市場一知情業主說。
隨后,記者就此事向龔高云求證,他沒有透露更多的細節,只是不斷地說:“這事還是算了,最后吃虧的還是我們這種個體戶啊。”
【背后隱情】
業委會和管委會的沖突
長沙紅星水果市場為何會出現“瘋狂的稅務罰單”?
記者在采訪中,紅星水果市場業主委員會會計鄒玉春的一席話似乎說出了一些隱情, “梁國華和龔高云分別是我們業主委員會的主任和秘書長。我們市場與別的市場不一樣,業主從長遠利益出發,都買下了門面的產權。在當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注明:市場物業應全部由紅星市場方全面管理。可到了2008年,新的《物權法》出來后,此條規定與物權法相悖,已經無效。隨著業委會的成立,我們業主希望能成立一個自己的物業公司來管理門面。但這觸及到紅星水果市場管委會的利益,因此雙方沖突不斷。”
為了核實鄒玉春的說法,記者7月29日上午來到紅星水果市場管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主要負責人全部到外面參加活動去了,今天無法回來。
無奈之下,記者上午10時30分電話聯系到主管水果區的吳經理,但對方表示正在開會,2個小時之后打來。下午4時,記者再次撥通吳經理手機,他依舊表示正在開會,沒有時間。
部門回應
長沙市國稅局監察室
已介入調查
“天價罰單”開出又將如何落實?針對一些市民提出的質疑,長沙市國稅局反復重申“這只是一個初審結果,遠還沒有到執行的那一步”。
另外,長沙市國稅局監察室韓主任表示,在看到本報報道后,他們已介入此事進行調查。將著重對井灣子分局執法程序的合法性、計算的數值展開審核,結果出來后將在本報公布告知市民。
網友策新聞
szxyz: 我要向老梁學習,這么會做生意,賣水果一天能賣出68萬,厲害,偶像啊。我一天只要賣10萬就行了。
金華市玉峰1: 計算稅收是機密,老百姓難道只能乖乖給錢嗎?
king: 按照這樣算,一天要賣300噸的李子才能有這樣的銷售額,這3.7億的銷售額來得真懸……
花癡~小清: 說實在的,這個稅款離譜了,應該好好查查,而且400元貌似去年開始收的標準,應該是個體經營戶的定額稅。可是按照其他門面業主的話來看,稅收是市場管理方過磅代收,這樣的話肯定就不是定額。一個小門面年收入過億,真的是太少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