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通過在ATM機上安裝針孔攝像頭和讀卡器,盜取了虎門女子文某的銀行卡密碼,隨后分10次盜取了文某賬戶內的3萬元。文某將銀行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定銀行承擔全部責任。
儲戶:
卡被“克隆”損失3萬元
文某去年12月在中國農業銀行東莞虎門支行(以下稱虎門農業銀行)下屬分理處辦理了一張銀行卡,今年4月5日晚12時許,文某的手機先后接到虎門農業銀行發的短信,提示文某的賬戶正在取款。
文某意識到有人在盜取自己賬戶的存款,查詢得知存款少了3萬元。文某馬上向派出所報案,此案至今未破。
4月7日,文某從虎門農業銀行處得知,有不法分子在虎門農業銀行的ATM機上安裝了針孔攝像頭和讀卡器,在文某使用該ATM機存取款的時候,不法分子趁機竊取了文某的銀行卡信息和密碼,然后復制了文某的銀行卡。隨后,不法分子在虎門農業銀行ATM機上每次3000元,共分10次,將文某的存款3萬元取走。
文某將銀行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定銀行承擔全部責任。
銀行:
儲戶沒法證明錢是誰取的
虎門農業銀行辯稱,文某所提供的情況只能證明其相關款項被支取的事實,而款項支取究竟是不是文某本人操作的,仍然沒有證據能夠確定。
銀行方面表示,因這一關鍵問題不能確定,所以文某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向虎門農業銀行主張其訴訟請求。
銀行方面還稱,涉案賬戶款項被支取,而支取款項的必然途徑是銀行卡和密碼,文某賬戶款項被支取是在驗證銀行卡密碼正確的前提下進行的,所以銀行認為文某所訴請事實不清,缺乏證據,請求法院駁回文某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