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北京市最大一起騙貸案,涉案金額7.08億元。涉案人員包括北京華鼎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華鼎公司)董事長胡毅等10人,以及為胡毅發放貸款的北京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行)8名支行行長和經理,分別涉嫌貸款詐騙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8項罪名。
檢方卷宗裝滿行李箱
昨日9時許,18名被告人的45名辯護律師坐滿了辯護席。由于旁聽者眾多,法院工作人員搬來坐椅,設置了“臨時座位”。
9時40分,3名檢察官拖著裝卷宗的行李箱進入法庭。
銀行高管涉嫌受賄數百萬
檢方指控,胡毅與前妻李京晶,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間,指使張威等人,虛構二手房交易的事實,采取冒用借款人員身份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證合同》等方法,從農商行騙取貸款250余筆,共計人民幣4.47億余元。2008年9月至去年2月間,胡毅、李京晶指使張威從社會上購買無真實經營背景的40余家公司營業執照或借用其他公司的營業執照,使用上述公司營業執照,虛構公司需要流動資金等事實,采取虛假擔保等手段,從農商行騙取貸款45筆,共計人民幣2.61億余元。
檢方指控胡毅、李京晶等人涉嫌貸款詐騙罪,胡毅因涉嫌向農商行商務中心區支行行長田軍等人行賄錢物合計人民幣478萬元,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田軍等8名農商行工作人員,被檢方指控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涉及放貸從6450余萬至7.08億不等,其中7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被告人稱涉案受銀行指使
昨天庭審,法庭對胡毅、李京晶等5人進行了訊問。
聽公訴人讀完8頁起訴書后,被告人胡毅只簡單地說了兩個字:“屬實”,表示認罪,并講述了“騙貸”過程。“我所觸犯的貸款詐騙罪,都是在銀行工作人員張嘉指使、受意下進行的,之前我對農商行的流程并不清楚,沒想過要做違規貸款。”胡毅表示。
被告人李京晶等4人分別以“不清楚公司運作”、只知道“做業務”、對騙貸“不知情”、“公司讓做什么就做什么”等辯解,回復法庭訊問。
據了解,包括8名北京市農商行工作人員在內的,另外13名被告人將會在今天以后陸續出庭,此案預計連續審理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