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陳學碧銀行卡上的4萬元存款被人分16次支取,陳學碧找到所屬銀行交涉未果,隨后將建設銀行遵義分行告上法院,要求銀行承擔經濟損失。日前,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儲戶陳學碧承擔主要過錯,銀行承擔40%責任,賠償1.6萬元。央視《今日說法》9月26日播出《小心密碼》,以下為節目實錄:
4萬元被盜取 儲戶負主責 小小密碼大問題
央視《今日說法》報道:2009年9月1日,陳學碧銀行卡上的4萬元存款被人分16次支取,陳學碧找到所屬銀行交涉未果,隨后將建設銀行遵義分行告上法院,要求銀行承擔經濟損失。日前,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儲戶陳學碧承擔主要過錯,銀行承擔40%責任,賠償1.6萬元。
奇怪的取款記錄
賬單顯示,共有32筆記錄與這次銀行卡盜刷有關。第一筆記錄發生在23:42,有人取走了陳學碧銀行卡上的2500元;第二筆記錄則是前一筆交易所產生的手續費25元……從9月1日23:42到9月2日00:13,一共有16筆取現記錄和16筆手續費記錄。陳學碧卡上的錢被取走了4萬元,產生手續費400元,看完賬單,陳學碧心中升起一股疑團。
陳學碧:最驚訝的是,卡在我身上,怎么會錢在懷化遭取,我人在遵義。
孰是孰非 兩方爭論不休
4萬元誰來賠?陳學碧將銀行方面告上法庭,要求銀行承擔經濟損失。
2010年1月,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第三人是利用自動取款系統的漏洞支取了原告陳學碧的存款,現被告方銀行方面不能舉證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判決被告建設銀行遵義市分行應當支付給原告陳學碧人民幣40400元。
被告銀行方面不服一審判決,隨即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儲戶陳學碧自述密碼設置過于簡單,曾將卡交給其妹妹并告知密碼支取,可能造成密碼泄露;其次,儲戶收到有人取款的短信后,沒有及時報案掛失,使第三人有充足時間取款。據此,儲戶陳學碧有主要過失,對損失應該承擔主要過錯責任,判決銀行承擔40%的責任,賠償1.616萬元。
如何保護以防“泄密”
現在是一個信息化高度發達的社會,我們在享受著這個便利的同時,可能未來也會承擔更多的風險,作為儲戶來講,怎么保護好您自己口袋里的錢,這是一個需要人們去好好琢磨的問題。
接受央視《今日說法》記者采訪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姚歡慶教授說:現在的高科技犯罪,絕大部分的情況下,密碼恰恰不是儲戶泄露的,而是犯罪分子在自動取款機上設置攝像頭、設置MP4的攝像,通過這種方式來竊取儲戶的資料,盜取錢財。而銀行指出儲戶密碼太簡單理由有點牽強,各銀行賬戶的密碼設置均是6位數字,作為銀行來講擁有比儲戶更強大的這種安全保密的力量和能力。 央視《今日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