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某高校在讀研究生伍×軍,因為在組織“槍手”代他人參加公務員考試過程中,委托男子陽×齊偽造身份證被檢察機關起訴至法院。日前,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伍×軍及陽×齊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和一年。
天河區檢察院指控:今年4月,伍×軍在互聯網建立了替考代考網頁,發布可為他人代替各類考試的信息,并留下Q Q、手機號碼等聯系方式,后聯系準備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彭羊、陳丹(女)、龍輝(均為化名)和代考人員陳爾、趙樂(女)、許可(均為化名),談好代考條件后,伍×軍要求上述人員提供身份證資料和照片,然后將資料通過Q Q傳給陽×齊,以人民幣400元的價格向陽×齊購買了名為彭羊、陳丹、龍輝的假身份證各1張。
今年4月26日,伍×軍安排了陳爾、趙樂及許可持上述假身份證參加了東莞和湛江的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同月,伍×軍和陽×齊被抓獲。
據伍×軍供述,2008年4月某天,其在所就讀高校內看到一張招請“代考”的小廣告,即致電廣告上所留電話,對方自稱王先生,問伍×軍學歷及可以代考什么科目,伍×軍稱可以考英語。對方稱代考一次可獲800到1000元人民幣的報酬。之后王先生用Q Q聯系了伍×軍幾次請他去替考英語,伍×軍都沒敢去。到了去年6月,伍×軍才以800元的報酬接受王先生邀請為他人成功代考了一次評職稱的英語A級考試。
今年3月,又有一個男子致電伍×軍,開價800元請他代考一次職稱英語B級考試,伍×軍答應并順利代考。之后伍×軍覺得幫人“代考”挺賺錢,于是開始了建網頁組織人替考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