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團相親活動的兩筆費用
第一次:5500元人民幣,不含中國至越南往返機票和越南簽證費,內容包括7日游和兩次相親。
第二次:如雙方“看對了眼”,再收55000元人民幣,包括彩禮、當地的婚禮等費用。
到CBD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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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部分白領“剩男”
“已經有11位單身男士向我咨詢了。”高而明說,其中有4位表達了強烈意向,正在詳細咨詢相關流程。
高而明說,這次首先到CBD招大齡單身男士,是認為6萬余元的旅游相親、婚禮費用白領們大都能接受。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在靠近越南的廣西、廣東、貴州等省區,都已經有不少越南新娘,但男方不是年齡較大,就是身體上有輕微殘疾,還曾出現過男方虐待越南妻子的情況,甚至有一些越南新娘嫁過來后又逃回老家。
所以,這次他想組織一些年齡相當、身體健康、月薪在5000元以上的單身男白領去越南相親。
當然,這些人可能與北京本地的“剩女”相比,條件就相當一般了。他們長相、個頭等都不是那么出眾,雖然能找到本地對象,但到越南可以找到更好的。
據介紹,這次參與相親的新娘,大都是越南大城市郊區的女子,模樣、身材、性格都相對不錯,雙方也很般配,成功率會比較大。
求證
組織者的身份半真半假
為了證實高而明的身份,記者首先聯系了臺灣宜蘭北京同鄉會的工作人員穆德為。他證實,高而明確實是同鄉會的秘書長。
根據地址,記者來到了其辦公所在地——大望路SO-HO現代城某樓。在屋內門廳的過道內,記者看到了高而明的照片。
同鄉會的聯絡人薛先生告訴記者,大家都知道高先生在做越南相親的事情,甚至還在幫他物色合適的團員,希望能做成北京的“第一單”。
對于這種中介行為是否違法,他自己認為高先生的這種方式沒有不當之處。
記者隨后又聯系了《每日農經》節目組。
其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欄目的全部工作人員名單和照片均刊登在中國網絡電視經濟臺的《每日農經》網站“團隊檔案”中。沒有公示的就不是該欄目人員。
記者通過查詢后得知,節目組沒有這位“記者”高而明,節目也沒有開辟有關臺灣農產品的欄目。
核實
工商:經營“相親旅游”不被允許
高而明能否從事這種旅游“中介”性質的業務呢?
記者從北京市工商局市場處了解到,旅行社在申請辦理旅游經營執照時,需要國家、地方旅游局的批準,同時還要由工商部門對其經營范圍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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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正規旅行社,像這種組織相親旅游團的,也屬于超范圍經營。
另外,高而明以個人身份做“中介”,不具備經營資質。在這個事件中,通過操縱團員在境外簽協議、躲避國內審查的行為,已經屬于非法經營。即便他是以臺商的身份,也不被允許。
如果中介以婚介而非旅行社的名義,能否組織這類相親呢?
市工商局市場處介紹說,國內的涉外婚介機構,都是政府指定的經營單位,其營業執照上都明確了經營范圍,且需要經過定期審查。營業對象中的外國人,是指在中國持有長期居住證明的外國人。
其他的婚介公司不能辦理相關的涉外婚介業務,無論是同城還是異地。
如果正規公司打著旅游的幌子進行涉外婚介,也屬于被查處的超范圍經營行為。
市場處的工作人員最后提醒說,組織者不在境內收款,而在境外收取當事人相關款項,這是在打我國法律政策的擦邊球。一旦團員上當,國內的工商部門也鞭長莫及,想幫助受害人維權也很難取證。
回應
越南駐華使館:當地旅行社涉嫌違法
由于高而明沒有提供飛安旅行社的聯系方式,記者通過各種方式無法查找到其相關信息。最終,記者聯系了越南駐中國大使館交際處的阮世松先生。
他告訴記者,經過使館在越南的調查,高而明所說的飛安旅行社確實在當地進行了注冊。但同中國國內一樣,旅行社不能申請辦理相親旅游項目,因此這種項目如果真的開展了,也屬于非法經營。
越將嚴打類似的“旅游中介”
阮先生說,打著旅游幌子的個人或單位進行涉外婚介的行為,跟“倒賣人口沒什么兩樣”。
越南政府已經注意到該國國內的跨國婚介行為越來越猖獗,因此他們現在已開始對此嚴查,一旦發現足夠證據證明有旅行社變相提供涉外婚介,將予以嚴厲打擊。
此外,不排除個別旅行社利用相親的方式進行“仙人跳”,對外籍游客進行敲詐勒索。
針對記者所提供的情況,他表示會將有關信息傳回國內,如旅行社確實在私自經營涉外婚介,將對其進行處罰甚至責令其停業。
同時,越南官方將與中方有關部門聯系,對此事展開調查,防止中國公民在越南旅游期間上當受騙。
律師提醒
北京嘉安律師事務所的蔡春玉律師告訴記者,涉外婚介屬于特種經營行業,需要工商、公安等諸多部門審批,個人或旅行社根本沒有辦理涉外婚介的資格。
因此,游客與這樣的中介簽協議,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協議都不具備法律效力,不受任何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