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武漢晚報》報道,國家質檢總局要豐田汽車就車輛召回事件做出解釋后,昨日豐田汽車宣布,3月23日起,在中國大陸召回部分進口雷克薩斯RX300/350汽車,免費維修,更換地毯壓板。
無獨有偶,去年豐田召回事件,也是因為浙江工商局施壓媒體稱之為“浙江工商單挑豐田”才使得豐田承諾對浙江市場召回的汽車賠償經濟損失。這似乎成了一種模式,有關部門不施壓,豐田不愿意公平對待中國消費者,有關部門施壓一下,豐田才動一下。筆者相信,僅靠國家質檢總局與浙江工商局的這兩次施壓,難以促使洋品牌尊重中國消費者,關鍵的問題,消費者還是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應對洋品牌的不公對待。西方作家認為,好的作家是讀者培養出來的。同理,好的商家廠家也是消費者培養出來的。
去年,美國媒體對豐田質量問題進行了強烈批評,正是這種猛烈的批評氛圍,才使得豐田不敢忽悠美國消費者。2010年9月,日本豐田汽車公司與美國4名“腳墊門”受害者家屬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共計支付1000萬美元。由此可見,我們中國大陸消費者不能僅僅滿足于“免費維修”的待遇,也應根據相關法律提請索賠訴訟,只有這樣,才會中國大陸消費者贏得別人的尊重。
誠然,我們的召回制度還有待完善,但這并不意味著保障消費者索賠的相關法律存在著缺位,洋品牌面對中國消費者時總讓人感到霸道,這與面對外國消費者時的謙卑形成鮮明對比。我不相信這是因為洋品牌“嫌貧愛富”,更不認為這是因為它們不看好中國市場,歸根結底,是因為它們還沒有學會尊重中國法律,要讓它們尊重中國法律,需要的是一個個依法判決的索賠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