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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昌訊實習生蔣琴、記者李征報道:“購買的海馬汽車買來不到一年,車子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發生自燃,燒得只剩下車架。事發至今已有兩個多月,專賣店卻一直沒有給我滿意答復。”29日南昌市許先生向本報投訴。
去年7月,許先生在南昌市北京東路的海馬汽車專賣店購買了一輛海馬普力馬系列汽車(5座),并在該公司內與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支付了4000余元的保費。此后,許先生按照專賣店的要求定期給汽車維護保養。今年4月,許先生的岳父張先生開車行駛至高速公路時,聞到濃烈的焦味。隨后,張先生將汽車停放一旁,并發現汽車有煙霧冒出。當他打開引擎蓋后,明火迅速冒了出來。出于安全考慮,張先生只有在一旁撥打電話請求營救,但由于火勢太大,沒等相關部門趕到現場,整個車子燒得只剩下車架了。
得知汽車發生燃燒后,許先生立即聯系海馬汽車專賣店。“可事發至今已有2個多月,對方卻一直沒有給我滿意答復。”29日上午,記者陪同許先生來到海馬汽車專賣店。該店售后部張經理表示,經過勘查發現汽車大梁發生嚴重的彎曲。汽車燃燒前發生過撞擊導致大梁彎曲,因碰撞后發生線路短路而引起自燃。所以不是汽車質量問題,不予賠償。
張先生則反駁,保險公司已出具證明,汽車屬于自燃事故。“除非發生猛烈碰撞,大梁才可能彎曲,況且我保了意外險,發生碰撞我肯定會第一時間找保險公司賠償的,不可能開著已發生事故的汽車再上高速公路。”
記者看到了保險公司開具的證明中,大致內容為:汽車左前縱梁變形,后找交警、消防等部門了解,確認變形為施救時所致,事前并未發生碰撞,屬于自燃。由于車主未保自燃險,予以拒賠。對此,張經理仍堅持拒賠。目前,許先生與車商仍在協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