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近日,張先生向濟南市工商局直屬分局機動車運輸所投訴:在車展上訂購的一款汽車提車時商家不兌現訂車時的承諾,售后服務差。車展時,銷售人員承諾購車贈送裝飾品、禮包和其他飾品,在推銷員的強烈推薦下,消費者購買了這款車。隨后,張先生交款辦理了相關提車手續。誰知在兌現贈送物品時發生了問題:
一是贈送的裝飾品與購車前承諾相比縮水較大,其中車飾彩條本應該是不銹鋼的卻變成了塑料亮條,兩者在價格上相差大約700余元;二是提車后在該店洗車時由于工作人員的粗心大意,將張先生的新車用金屬洗車工具劃壞了車體;三是在修復車體劃痕當中漆面又出現流漆。張先生當即與商家爭執起來,雙方意見不一。隨后,張先生投訴到濟南市工商局直屬分局。
【經過】工商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針對消費者反映的情況與經銷商進行調查核實,經過了解,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反復多次與汽車經營單位、消費者協商、調解,始終未達成共識。
【建議】在購車前一定要詳細咨詢好汽車的使用性能、功能、質量、價格和售后服務等相關事項,經銷商所承諾的一切事項一定索要書面約定,以便在出現糾紛時有充足的依據為自己維權,保障合法權益。
【結果】經過工商人員的耐心細致工作,雙方最終達成意見,并按程序簽訂調解協議:一、兌現贈送車飾贈品;二、修復了局部車體烤漆部分;三、再給予了300元的經濟補償。整個過程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千余元!吨袊|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