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下發防范車險理賠環節風險通知規定:車險賠付15天后險企須回訪。
昨天記者從保監會獲悉,針對車險理賠過程中出現的欺詐風險和資金支付風險,保監會下發了《關于防范車險理賠環節風險的通知》,其中要求保險公司在車險賠款支付后15天進行回訪。
車險詐騙在車險市場不少見,據記者了解,最常見的是在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一些不法修理廠或代理人,故意擴大或編造事故損失,從保險公司騙取保險賠款。另一種情況是在被保險人知情的情況下,為了修理廠承諾的一些小恩小惠,伙同修理廠故意編造或擴大保險事故騙取賠款。
保監會表示,對于一年多次出險或賠付金額較大的,保險公司應當面回訪被保險人。
保險公司要建立車險承保、理賠信息查詢系統,通過網站或電話等方式實現由消費者自助查詢車險保單基本信息、理賠進度、理賠次數和賠款金額等,讓車險理賠更加透明。
此外從11月1日起1000元以上的單位車險賠款要用銀行卡支付。個人車主也建議采用銀行轉賬方式領取賠款。
如果賠款金額超過一定數量的,要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要支付到與被保險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人員名稱相一致的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