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以舊換新車輛,除了可享受國家補貼外,還可享受50%的地方補貼,如果購買“廣州產”汽車,還可再獲得600元的補貼。
如果廣州的“黃標車”賣到外地,經公安部門核實,在廣州購買新車也同樣可以拿到地方補貼。
本周一《廣州市汽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已在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目前正在業內展開討論。
本報記者昨日從相關各方了解到,消費者購買廣州產汽車或可額外得到本市補貼最高達3600元,有關部門也在考慮增加“黃標車”賣到外地也能獲補貼的條款。
據悉,廣州汽車以舊換新具體方案初步計劃在11月12日對外公布。而已領國家補貼的消費者在方案出臺后還可以補領地方補貼。
調整:
地方補貼最高3600元
“討論后的方案和第一稿有了新的變化。”昨日,一位參與討論的車企人士對本報記者說。
按國家公布的補貼辦法,今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消費者將符合條件的老舊汽車、“黃標車”交售并換購新車的,國家分別給予3000~6000元補貼。
按照正在討論的廣州市補貼方案,符合條件的以舊換新車輛,除了可享受國家補貼外,還可享受50%的地方補貼,即最高為3000元,如果購買“廣州產”汽車,還可再獲得600元的補貼。也就是說,總的補貼金額最高可達9600元。而第一稿方案中的地方補貼最高達5000元。
新方案的另一個看點是,如果廣州的“黃標車”賣到外地,經公安部門核實,在廣州購買新車也同樣可以拿到地方補貼。“現在確實在討論(這種可能性)。”昨日,本地二手車業一位資深人士對本報記者說。目前上海和杭州已有類似做法。
新增:
“黃標車”外售也能補
國家對“黃標車”的界定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不過,廣州2000年以前上牌的車都被納入其中。”上述人士說,正因為廣州標準高,完全可以先不報廢而往標準低的地方流動。
“實際上,已經有相當數量的廣州‘黃標車’賣到廣西、江西等不限制使用的地方。”這名人士說,允許賣到二三級城市的“黃標車”也能享受補貼,將有力拉動消費和支持環保。
記者了解到,“黃標車”拆解報廢,車主最多只能拿到1000元的補償,遠遠低于二手車行的收購價。
鏈接:
部分省市補貼標準
河南省:凡換購河南省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汽車,省財政按新車價格3%給予補貼,最高限額1500元。
杭州市:“黃標車”交售并購買新車者,最高可獲得16000元市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