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零時起,乘坐出租車超過3公里(基價公里),每次要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付1元錢的燃油附加費。記者采訪發現,對于是否加收燃油附加費,要看計價器上顯示的實際公里數是否超過3公里,而非計價器上的金額是否超過10元。這一點司機和乘客已達成共識,但 “3公里整”是否收費,眾司機則說法不一。同時,IC卡目前不能支付燃油附加費,也讓部分乘客感覺不便。
現象一:燃油附加費只以是否超過3公里為收費標準
“今天要加收燃油附加費了,”昨天早上,宣武門地鐵口,出租車司機張師傅提醒拉開車門的乘客。他告訴記者,為了“付錢時不扯皮”,乘客一上車他就會提醒。不過其他多位受訪的出租車司機則表示,之前媒體廣泛宣傳,出租車內也貼著提示標識,“根本不用說,很多乘客主動給。”
由于3公里(基價公里)的收費標準為10元,有乘客疑惑:是否計價器顯示數字超過10元就要加收燃油附加費?對此,市交通運輸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只有到達目的地后實際公里數超過3公里才加收燃油附加費;如果沒有超過3公里,即使因為等待時間計價器上的數字超過了10元,依然不會加收。
現象二:“3公里整”是否該收費?
對于媒體報道的“自2009年11月25日零時起,本市出租汽車實行加收燃油附加費。乘客乘坐出租汽車超過3公里的,每乘次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費”的相關規定,個別乘客“較起了真”:超過3公里的加收,如果剛好是3公里呢?對此,中實出租車公司一位司機表示,只有超過3公里才收,“3公里整不收”;而祥龍出租車公司的一位司機則認為,“只要公里數蹦到3就得收”;更多的出租車司機則表示,出現“剛好3公里”這種情況的幾率微乎其微。記者從首汽出租汽車公司了解到,他們對加收燃油附加費的公里數的解讀為:包括3公里。
現象三:燃油附加費不能刷IC卡
另有乘客提出,現在出租車上都裝有IC卡收費系統,但燃油附加費為手撕發票,如果乘客想用IC卡付打車費,應該怎么辦。更有乘客假設,“如果忘記帶錢,是否不能刷卡?”多位出租車司機向記者表示,系統根據計價器上的顯示金額從IC卡里扣除,目前燃油附加費只能用現金支付。“不過目前刷IC卡的不多。”一位司機說。對于乘客的這些疑問,記者未能從權威部門得到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