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醫學知識的普及,讓大伙兒都知道了威脅健康的“三高”是指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然而許多人可能還不清楚,醉駕司機當中也普遍存在著“三高”現象,而且給社會帶來巨大危害。
一線執勤民警發現,醉鬼司機的身份可不簡單。根據披露,其中不乏局長、處長、經理、董事長……這些人通常學歷高,職位高,收入高。應該說,他們都算得上成功人士。深圳交管部門的一份報告說,醉駕者中高學歷人員占60%以上,私家車駕駛人的比例占到了97%以上。前不久,媒體從北京某拘留所了解到,被拘司機中個體私營企業的老板居多,占到酒后被拘司機的80%以上。從全國的情況來看,經濟發達地區如浙江、山東、上海、江蘇、北京的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較多,居全國前五位。這說明,人在成功(有錢)之后,很容易變成一根輕飄飄的“羽毛”,自以為是,滿不在乎,以為自己能“飄”得很高,甚至逾越法網。醉駕人群中“成功人士”的比例高——此為一“高”也。
“酒后駕車”的關鍵是一個“酒”字。如果分析一下酒駕者喝的是什么酒,就能得出有趣的答案——原來很多肇事司機喝的是“高價酒”。須知有車一族多為商務和公務人士,他們構成了高端酒類的消費主體。這次針對全國范圍的執法行動,無疑給這批“高級酒民”帶來“望酒興嘆”的痛苦。而且,他們的痛苦如同一塊“多米諾骨牌”,向酒類終端市場、渠道以及生產企業不斷蔓延。以致在全國糖酒會上,充斥著酒商一張張發愁的面孔。中國酒類流通協會最近的一份材料顯示,自8月份嚴厲打擊酒后駕車以來,全國大多數城市含酒精類酒水的消費都出現下滑,酒樓、夜總會等場所尤為明顯,白酒、啤酒、洋酒、紅酒的銷售全都“蔫”了。打在肇事者的屁股上,疼在眾酒商的心上——這可不完全是壞事。此為二“高”也。
還有一“高”, 對被“擒獲”的司機就不那么美妙了。其中兩場醉駕判決,引起全國矚目。2008年底成都的孫偉銘酒后駕車一路飛馳,連撞數車,導致四人當場死亡;一人重傷。事后警方鑒定,孫的“醉別克”在撞擊瞬間的速度為134~138km/h,孫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135.8mg/100ml,大大超過標準值80mg,屬醉酒駕車,而且此人還是長期無證駕駛。當地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后改為無期徒刑。孫的“難兄難弟”——南京“ 6.30醉駕肇事案”的嫌犯張明寶的“作為”更恐怖。首次撞車后他不踩剎車,而是繼續狂奔,造成包括一名孕婦在內的 5 人死亡、 4 人受傷、 6 輛機動車毀損的嚴重后果。日前被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酒后駕車,竟要以命相抵,相信這兩個判決能嚇住許多酒駕者。目前,歐美各國對酒后開車出臺一系列監測與管理制度,并動用了各方力量,共同對駕駛者飲酒行為進行嚴管。在美國,司機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6%時,無條件吊銷其駕照,并將罰當事人做“護工”,專門看護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在日本,當駕駛員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時,要判兩年以下勞役,罰款5萬日元,吊銷駕駛執照,同時追究向駕駛員供酒者的責任。澳大利亞對屢犯的醉酒駕駛員,要處10年有期徒刑。除判刑外,還要把駕駛員的姓名登在報紙上。全世界人民欣慰地看到:一個對酒駕“高刑罰”的時代來了。
心理學家稱:在酒駕司機當中,約有一半人存在僥幸心理,他們有的礙于面子,有的自恃技術高超,有的干脆視法律為兒戲。我建議,這部分人在鋌而走險之前,不妨念叨幾句酒駕“三高”,再想想孫偉銘、張明寶那兩張“苦瓜臉”——或許能震懾住自己的蠢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