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球范圍內平均不到一周就有一款車型被召回,引起消費者對于汽車質量的普遍質疑。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汽車消費市場,卻在召回的過程中一直處于邊緣地位,“同車不同命”的現象十分嚴重。因此,定于今年年底出臺的《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成為大家期盼已久保障車主權利的法律武器。那么新汽車召回條例能否如約而至?又能否改變車主長期以來“同車不同命”的不公正待遇,成為了各方關注的焦點。
召回令頻發 車主很受傷
有人戲稱2010年為汽車召回年,全球范圍內平均不到一周就有一款車型被召回,哪怕是高價位的汽車也并非一定就是質量過硬的,豪車頻頻召回,從1月克萊斯勒在中國召回JEEP牧馬人,到9月法拉利決定召回今年制造的車型為458 Italia的跑車,這期間,蘭博基尼、保時捷、奔馳、雷諾、斯巴魯等品牌都有召回。
任何一個產品,在規定的范圍內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都是正常的,汽車作為大宗消費產品,存在一些瑕疵是無法避免的,但汽車廠商如何一視同仁地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才是關鍵。
中國作為世界第一大汽車市場,近年來卻一直品嘗著“同車不同命”的苦果。部分汽車廠商“厚彼薄此”,部分品牌更是在召回事件出來后,采取不同地區不同政策的“同車不同命”態度,比如,就在上月9日,奔馳汽車公司宣布,因為部分汽車方向盤電動液壓轉向控制系統可能有故障,導致方向盤失靈,進而導致駕駛失控,增加車禍風險,在美國召回2010年奔馳C級、2010與2011年奔馳E級Coupe與Cabriolet等存在相關缺陷的汽車,雖然這些車型在中國也有銷售,召回一事卻遲遲不見動靜。車主遇到這樣的問題,多數時候只能無奈地表示下抗議。
業內相關人士表示,之所以造成“同車不同命”的這一局面,究其原因還是我國部門規章框架下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不痛不癢,甚至過于溫和,監管方式也過于松散,并且對遲遲不肯召回、甚至壓根不準備召回的車企處罰力度太輕。要改變區別對待的現象就必須建立健全的缺陷汽車召回監管體制,改變松散的監管方式并大幅度提高車企的違規成本,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汽車召回條例直面市場缺失
面對越來越多的汽車召回事件,消費者對于汽車召回條例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今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對已經執行了6年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進行升級修改,正式向社會大眾發布《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的征求意見稿,條例中擴大了汽車召回的適用范圍,明確指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進口、銷售的汽車產品的召回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將汽車產品的進口商或者境外生產者在境內的代理商視為生產者。同時,加大懲罰力度,如果汽車生產商隱瞞汽車缺陷,或未按照規定召回,“將被處以銷售貨值金額最高50%的罰款”。
“該條例如果能夠在年底正式發布,對于汽車廠商而言是一顆重磅炸彈,在一定程度上會敦促各企業加強自身產品的質量管理,同時也更好地維護了消費者自身的利益。”某國內汽車廠商表示,許多進口品牌之所以能在中國逃脫責任,很大程度上是我國現有的汽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給了跨國公司以可乘之機,這次召回條例的出臺將進一步完善召回機制,促進汽車行業的良性發展。
據了解,定于年底出臺的該條例的一大亮點,就是明確了國外和國內必須同步上報汽車召回信息,這將改變一些汽車廠家在中國的召回時效晚于海外市場的頑疾。另外,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范圍,也從車輛延伸到了重要零部件,對于有缺陷的汽車可予以查封和扣押。
“希望此條例對于我們消費者而言是一劑鎮靜劑,不會再因為汽車召回而解決無門。”很多消費者都直言中國的車市將會朝著規范的方向逐步發展。
汽車召回被推入深水區
中國的汽車市場,已經躍入年產銷超過千萬輛的級別,但目前由于汽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弱勢,直接導致消費者維權困難。主動召回對于很多廠家來說依然是可有可無,這既是一種利益的博弈與投機,也是廠家與主管部門的一種較量。
相關專家表示,隨著汽車召回條例的出臺,中國的汽車行業規范也朝著深水區發展,擁有完善的汽車召回制度和強大的召回調查能力是建設一個真正汽車強國的需要,同時這也是消費者可以信賴的一道安全屏障。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已經擺脫了單一對解決自己愛車問題的關注,開始出于對公共安全的擔憂積極向媒體和主管部門投訴和建言,這正是汽車召回實施6年帶來的最寶貴的財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