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浩茶油今年3月就已被查出致癌物超標,但直到目前為止,質檢部門還沒有對金浩茶油的問題進行公開、公示。
早報訊 金浩茶油今年3月就已被查出致癌物超標,但直到目前為止,質檢部門還沒有對金浩茶油的問題進行公開、公示。國家質檢總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關人士昨天告訴《檢察日報》正義網記者,對已檢測出問題的產品,企業及主管部門應該在多長時間內進行公示,目前國家質檢總局對此尚無明確規定。
岳成律師事務所楊燦對記者表示,金浩茶油問題公開有法可依,沒有及時公開屬于職能部門的不作為。他說,金浩茶油在3月份就被質檢總局查出存在超標問題,并且進行了“秘密召回”,可見該并不涉及國家秘密或商業秘密,也不屬于正在調查中的情況。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此類涉及公民切身利益、需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信息應屬于政府主動公開的范疇,且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簡單地說,3月份查出問題后,并進行處理時,質檢總局、湖南省質檢總局就應公開、公示,不公開屬于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