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據悉,下一步省物價局將采取六項措施,加強藥品價格監管。
暢通價格投訴舉報渠道。各地物價部門要在價格信息網等公開場所開通藥品價格舉報投訴專欄,充分發揮12358價格監督舉報電話的作用,安排專人受理舉報案件,對群眾反映價格虛高的藥品,及時開展調查,并及時報告。
規范藥品價格管理行為。對市場調節價的藥品,各地不得以價格主管部門名義進行認證、備案。
做好藥品明碼標價工作。全面推行藥品價格公示制度,督促各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按規定的標價格式和內容,在其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其經營的藥品價格。
加大藥品價格監測力度。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在本轄區內選擇有代表性的3家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對銷售量排列前50種常用藥品的價格進行定期監測,并將監測結果通過價格信息網、新聞媒體和社區讀報欄等形式向社會發布,引導消費者有比較地選購藥品,引導經營者開展正當價格競爭。
開展藥品價格專項調查和檢查。重點對市場銷量大、單價貴、各方反映多的藥品實際購銷價格進行調查和檢查。對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甚至惡意加價、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認真查處,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加強宣傳,引導經營者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引導消費者有效行使監督權,為推進藥價改革工作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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