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者王梓政(化名)認為市紅十字血液中心拒絕其獻血屬于歧視,將該中心起訴到法院。昨天,海淀法院表示,經過請示上級法院,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32歲的王梓政說,自己是一名同志(同性戀者),今年6月6日,他到西單圖書大廈獻血點準備獻血時,被工作人員明確告知不能獻,并稱這是《獻血法》的規定。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咨詢熱線的工作人員也表示,按照衛生部下發的《獻血者健康體檢標準》,不建議同性戀者獻血,以保證受血者的安全。
王梓政認為,單純以性取向來判斷能否獻血十分不科學,排除同性戀者獻血并不能保證血液安全。他認為,自己作為公民,依法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一切合法權利和義務。血液中心的行為,剝奪了他參與獻血的義務,嚴重損害了他作為一名合法公民的人格尊嚴。
6月10日,王梓政將起訴狀遞交到海淀法院,要求市紅十字血液中心允許他參與獻血,并就拒絕他獻血的行為公開賠禮道歉。
昨天下午,海淀法院一名男法官向王梓政口頭表示不予立案,沒有出具不予立案裁定書,或對不予立案的原因出具書面材料。王梓政說,法院沒有將起訴書還給他,表示“按規定”需要留下材料。王梓政表示,盡管如此,他不會放棄自己的義務,將通過其他途徑討要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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