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務會昨日傳出信息:我市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今年將再試新舉,選擇30種臨床路徑明確的疾病,開展“按病種付費”試點。這意味著,治療每一個病種均將有一個標準價格,醫療費用超過上限價位的部分,由醫院自行承擔,引導醫院合理檢查、治療。
按病種付費是國際上控制醫療費用的通行做法,已在國內部分城市試行,即“給一個病種定一個價格”,將治療某一病種所需要的醫療服務合在一起,計算出標準費用。根據國際疾病分類法,將住院病人按診斷、年齡、性別、出院轉歸、治療效果等分為若干組,每組又根據疾病的輕重程度及有關合并癥、并發癥分為幾級,對每一組不同的級別都制定相應的標準支付費用,按這種費用標準對該組某級疾病的治療全過程一次性向定點醫療機構支付完畢。
按外地城市試行做法,某種疾病的“上限價位”封頂后,不管醫院采用哪種醫療措施、使用何種藥物,超過上限的部分必須由醫院自行承擔,醫院自然會制定科學合理的用藥、檢查及治療方案,解決看病就醫問題。
目前,我市已在農村合作醫療中推行49個病種的“按病種付費”支付方式改革。
(責任編輯:侯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