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廣州陳李濟藥廠生產的“活絡止痛丸”在廣告宣傳中存在利用患者的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使用絕對化用語夸大藥品療效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從即日起,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暫停該藥品在大連地區的銷售。
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違法廣告刊播企業立即停止違法廣告行為,主動配合暫停銷售措施,履行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同時要求市縣兩級藥品監管部門加大對藥品市場監管力度,對活絡止痛丸廣告中所涉及的藥品經營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如藥品經營企業繼續銷售該藥品的,將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時提請市民謹慎購買廣告藥品,并宣布接受群眾關于繼續銷售廣州陳李濟藥廠生產的“活絡止痛丸”行為的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