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4日,北京市衛生局執法人員到北京普京醫院當場宣讀了行政處罰決定,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及相關規定,衛生監督執法部門建議對這家醫院作出警告、罰款人民幣6000元整,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同時收繳了醫院的醫療執業許可證,告知院方立即停止一切診療活動。
超范圍經營 被罰停牌
早在2005年8月,某媒體記者對普京醫院進行了暗訪。該院醫生診斷該記者前列腺肥大,還伴有比較嚴重的炎癥。在大夫開具的治療方案中,除了消炎藥外還要配合一種叫做“光子源”的儀器進行治療。然而,當這位記者在北京協和醫院做了同樣的檢查后,發現結果一切正常。隨后記者把情況向北京市衛生監督所進行了反映。北京市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檢查該院存在超范圍開展中醫皮科診療活動和使用1名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技術工作的情況。
2006年2月,在北京市衛生局針對此事召開的聽證會上,普京醫院的代理律師認為,該院并沒有開設中醫皮科,而是在西醫皮科中采用中醫手段作為輔助治療。同時該院院長表示,醫院在管理上的確存在一些問題,但只是個別現象,而且是醫生個人行為,并不是醫院安排的,責任不應由醫院承擔。而案情調查人員認為,普京醫院經過崇文區衛生局核準登記的診療項目中有中醫科,在這個科的二級科目中只有內科、外科、婦科、骨傷科等專業,不包括皮膚科專業。該院未取得中醫皮科科目的許可。盡管這次聽證會是普京醫院主動提出的,但最終由于普京醫院沒有提出新的證據,北京市衛生局還是對普京醫院做出了停牌的決定。
責任不清 監管缺位
在采訪中,北京醫院協會民營醫院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亮表示,“普京”問題不是個別問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民營醫療機構中,甚至比其問題嚴重的現象也存在”。他表示,只有加強執法力度,對情節惡劣的投資人、醫務人員做明確的處罰,才會在民營醫療機構中起到警示的作用。
按照現行規定,開辦民營醫療機構必須具備四個條件:一是要有注冊醫生,二是要有住院病人,三是要有相應的醫療設備,四是要有相應的管理制度,F實情況是,有些民營醫療機構根本達不到標準。但是由于目前尚沒有形成民營醫療機構和公立醫院公平競爭的環境,加之民辦醫療機構法人的法制意識十分淡薄,監管力度不足,使得一些民營醫療機構走上了不正當的經營之路。而目前民營醫療機構的突出問題是,多數民辦醫院規模偏小,人才、資金不足,規模及醫療技術水平都不能與公立醫院相比。個別民營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規范。較為突出的是聘用醫托、醫療廣告不規范、聘用醫師不注冊及超范圍行醫等問題。
以普京醫院為例,北京市衛生局的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發現普京醫院和北京市紅十字會簽訂的協議中寫到:北京市紅十字會視普京醫院為掛靠、下屬單位(屬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北京市紅十字會向普京醫院提供相關的優惠政策。普京醫院每年向北京市紅十字會交納管理費、技術咨詢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5萬元整。對此北京市紅十字會有關人士表示,普京醫院確為該會下屬醫療機構,該院每年需向市紅十字會上交管理、技術咨詢等費用大約5萬元。當記者問及北京市紅十字會對普京醫院如何實行監管時,該人士表示:“這個問題太敏感,我們現在實在不方便說什么。”
北京市朝陽區紅十字會司秘書長介紹,如果想開辦一家醫院掛靠在朝陽區紅十字會名下,申請人必須經過他們審核以后,符合醫療機構開辦資質,在雙方商談達成一致后,再以紅十字會醫院的名義開辦。一些業內人士指出,正是這種合作模式使得民營醫院在監管方面存在更多問題,必須盡快明確與民營醫院合作方的監管責任。否則,一些短視行為將成為越來越多民營醫院的選擇,F在,一些地方已經在加強監管方面進行了嘗試。比如,江西省衛生廳發文規定,“誰審批誰監管”,加強對民營醫院的監督和管理,防止出現“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但是,這依然只是一個很籠統的概念。對民營醫院的監管,需要從各個環節、各個層面進行職責劃分和明確。只有明確責任,才能追究監管者失職之過。
民營醫院作為營利性醫療機構,面臨著兩個層面的監管:作為普通企業,它接受工商、稅務、物價等部門的監管;作為醫院,它應該接受行業系統的監管。但在實踐中,卻出現了都不管或都管不好的現象。比如,關于虛假醫療廣告泛濫的問題,地方衛生部門只負責初級資格審批,工商部門認為只要證照齊全就萬事大吉,至于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好像也沒有興趣去管廣告問題,因為他們可以說,廣告并不歸他們監管。
監管缺位,導致了嚴重的后果。一方面,患者花費大量血汗錢,不斷被黑心醫院宰割,卻難以得到相應的醫療服務,治不了病。另一方面,一些民營醫院在急于牟利的心態下,不斷挑戰道德底線,以種種丑陋的面孔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中,敗壞了民營醫院的形象。這對于正在發展階段尚且弱小的民營醫院來說,無異于殺雞取卵,自斷后路。
扶優治劣 打破壟斷
據許亮介紹,民營醫療機構之所以屢屢被曝出問題,還和民營醫療機構近幾年發展太快,而相應的管理措施卻沒有跟上有很大關系。近年來,我國民營醫院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迅速,但是又難免泥沙俱下、魚龍混雜。一些民營醫院漠視國家法律法規,醫療服務質量低劣,亂開藥、亂收費現象突出。一些醫院打出了“專治疑難雜癥”的旗號,利用病人“病急亂投醫”的心理,開展虛假廣告宣傳,使不少患者上當受騙。目前北京市已有民營醫療機構2200多家,包括診所、門診部、醫院等。僅北京市城八區構成醫院規模的民營機構就達145家左右,全市18區縣則估計在250家左右,這一數字放大到全國將更為可觀。其中大多數民營醫院將目標鎖定在男科、婦科、泌尿、不孕等領域,原因是由于他們缺乏醫技優勢,沒有自己的品牌,無法與公立醫院競爭。因此只能爭取一些事關隱私、去大醫院有顧慮的患者。事實上目前大部分民營醫院的主要消費人群也是這些所謂的隱私患者,以及在城市中沒有醫療保障的民工群。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鼓勵民營醫院加快發展,對打破國有醫院的行業壟斷局面,推進醫療市場充分競爭,滿足更多患者不同層次的醫療需求,具有重要意義。民營醫療機構是醫療市場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必須大力扶持并加強監管,通過建立標準的民營醫療市場制度,對現有民營醫療市場進行合理規劃,讓民營醫院在公平、合理、有序的競爭環境中發展壯大,通過突出“公平原則、競爭原則、發展原則、全行業管理原則”,給民營醫院發展提供政策性保證。同時必須對民營醫療機構加強監管,使其真正擔負起激活醫療市場、服務于人民群眾健康的職責。
醫療服務是特殊行業,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其質量和誠信的要求極高極嚴,僅靠市場機制不可能解決資源配置中的所有問題。必須有一整套的發展和監管的辦法,否則,醫療機構很容易成為監管的真空,那時受害的不僅是患者還將危及到整個民營醫院的發展前景。因為,醫院市場化和民營化以后,信息不對稱的現象依然沒能改變,患者與醫院之間依然是不平等的關系。而且,作為營利性醫院對利潤最大化的追求以及作為醫生對其職業道德的要求,兩者之間始終存在著一種內部的張力,必須把它們統一起來。在經歷了太多的丑聞后,患者對民營醫院感動失望,其原因就在于沒有足夠強大的道德監督機制,沒有足夠強大的價格監督機制,沒有足夠強大的專業監督機制。單是推進醫院的市場化改革,醫院的效率是可以提高,但廣大患者及其家屬的知情權和利益又如何來保障?
在采訪結束時許亮告訴記者,近期北京醫院協會將協同相關政府部門將就如何加強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管等進行研討。我們將特別對民營醫療機構的廣告內容、宣傳方式等方面加強監管。此外,還將加大衛生、工商、藥監、稅務等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