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7日18時許,來廣營崔各莊學校門前,3歲男童因食用毒毛雞蛋后,經搶救無效身亡。死者家屬以醫療事故為由,起訴和平醫院、望京醫院、華信醫院(原名酒仙橋醫院)和120急救中心,索賠90萬。
??昨天,此案在朝陽法院審理。北京醫學會鑒定結論,認定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和平醫院、望京醫院和120急救中心共同承擔次要責任,華信醫院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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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第1站
和平醫院延誤救治時機
??在鑒定書上,北京市醫學會對4家被告的責任進行了詳細認定。結論認定,2005年9月7日17時30分,3歲男童小杰吃了有毒毛雞蛋,18時被一名過路司機送到了朝陽區和平醫院請求救治,但醫院以沒有小兒科、技術不足為由,沒有對小杰進行診治,也沒有幫助呼叫120將其轉到有條件的上級醫院,而是讓小杰的母親自己送患兒到其他醫院治療,違反了《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院工作制度》、急診室工作制度的相關規定,延誤了小杰的救治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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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說法
醫生攔在門口不讓我進
??對此,小杰的母親楊代會在法庭上哭著回憶說:“我們抱著孩子求你們救救他,我說孩子吃毛雞蛋中毒了,可是你們幾個醫生就擋在門口不讓我進,還說‘你走吧’,作為患者,我們只知道去醫院,哪知道你們有沒有兒科。后來其他中毒的孩子,一個6歲多,一個4歲多,都在你們醫院洗了胃,沒事了,請問他們是不是兒童?!”楊代會眼睛紅腫著反問道。
??和平醫院的代理人辯解,醫院沒有兒科,周圍居民急診從來不去他們醫院。由于所處位置交通擁堵,如果患者自己打車轉院,要比急救車快一倍,他們也沒有接到上級通知說應把什么患者送到什么醫院,所以不應承擔責任。
??楊代會說,“對于和平醫院的做法,連當時送她去醫院的過路司機都看不過去了,司機當時說那些醫生‘你們還是不是醫生?!還有沒有醫德’,為此那名司機還特意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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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第2站
望京醫院延誤患者救治時機
??事發當天18時30分,小杰被母親送到了望京醫院。當時他已神志模糊。望京醫院雖然給小杰作了吸氧等初步治療,但最后還是以沒有兒科為由讓患者自己轉院,可是卻不幫忙呼叫120。而且在患者自己叫了120并等待的時候,望京醫院給其他中毒患者注射了美蘭進行救治,卻不給小杰注射。鑒定結論認為,望京醫院的做法違反了相關規定,延誤了小杰的救治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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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說法 望京醫院對我傷害最大
??楊代會對這一過程有著痛苦的經歷。她在法庭上說:“望京醫院對我傷害最大。我的孩子就停在大廳的一張床上,那些醫生不管不問。他們說不交錢就不給我們治。當我交了500塊錢押金回來告訴醫生,我交錢了,趕緊給我們治吧,那醫生卻說‘孩子心跳正常,沒關系’。后來他讓我自己打120,我沒有手機,就在大廳里跟一位病人借手機打的120。”
??而望京醫院的代理人先說,因為條件限制,他們不救14歲以下的患者,當時醫生一邊聯系120一邊救孩子。被告代理人先說不能給小杰洗胃,因為怕引起呼吸道堵塞。當原告律師反問她為什么給其他患者洗胃時,這位代理人又解釋,當時小杰已經上了救護車,所以沒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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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第3站
120救護車存醫療過失
??事發當天19時8分,120終于來了。但是鑒定書上認定,雖然這輛救護車上按規定沒有“洗胃器械”等儀器,但在轉送過程中沒有仔細觀察患兒的病情變化和采取相應的救治措施,存在醫療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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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第4站
華信醫院不承擔事故責任
??19時23分,小杰被送到了華信醫院兒科急診室。當時小杰的瞳孔散大,動脈不跳了。華信醫院雖然做了最后的搶救,但于事無補。20時45分,小杰因搶救無效死亡。可在訴訟中,華信醫院卻出具了兩份病例,這被家屬認為醫院存在偽造病例行為。
??最后,醫學會依據家屬提供的病例鑒定認為,由于小杰送到時已沒有獲救機會,所以該醫院不承擔醫療事故責任。在次要責任中,和平醫院承擔30%,望京醫院承擔50%,急救中心承擔20%。
??小杰母親的代理人認為,小杰的死,作為監護人的家長也有責任,但4名被告應該不是次要責任,而應是主要責任并連帶賠償。
??由于雙方同意調解,法院宣布擇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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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回放】
??2005年9月7日18時許,朝陽區來廣營崔各莊學校門前,數十人食用一小販所售毛雞蛋后引發集體食物中毒,一名3歲男孩經搶救無效身亡。此后,小杰父母為此將四家醫院告上法庭,索賠金額共計90萬多元。
??2006年4月,法院以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判決賣毛雞蛋的53歲祁長霞有期徒刑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