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網絡315十大維權新聞人物談維權
2009-05-14 08:21 中國質量萬里行 李穎
蔣衛鎖形容自己當年的西部乳業萬里行是“抱著棺材走路”,用他自己的話說,有人買他的人頭。因為他站到了“另一個利益群體的對立面上”,打破了潛規則。漠視、流言、恐嚇、家庭矛盾……讓他身心俱疲。很多人都不理解他,活動過程中,有的企業婉言回絕,說負責人不在,搪塞了事;有的則直接閉門謝客;有的雖表面熱情,卻惟恐記者拉贊助或搞新聞曝光;政府官員也熱情、冷漠不一,有的甚至直言不諱地問:你們到底想干啥?
“乳業很不和諧,其實我就想讓更多的消費者了解、診斷、治療中國乳業的頑疾。”蔣衛鎖這樣解釋自己的動機。
蔣衛鎖說,他能頂住壓力沒有退縮,是因為有更多的人在支持他,那就是業界的有識之士和廣大的奶農。那時每到一處,熱情好客的奶農都把他們團團圍住,反映問題,透露乳業內部的一些暗箱操作行為,甚至把一些摻雜使假的照片制作成光盤偷偷送給他們……
真正令他尷尬的是資金上的壓力;顒又酰Y衛鎖把苦心經營多年的“水碧園”酒家以15萬元的價格賣掉,作為西部乳業萬里行的啟動資金。但即便如此,在活動即將結束時還是經費告急,缺口5000元左右。現在看來,也許5000元算不了什么,但當時從新疆返回,3000公里的路途要走3天。路費再加上10多人的食宿,讓蔣衛鎖很是尷尬。最后他們只好省吃儉用,住最便宜的招待所,吃最便宜的飯菜,每個人都想方設法湊錢……而最讓蔣衛鎖后怕的是,當他們返回途中經過哈密時,依維柯車子的兩個前輪發生異常,司機下車一看,兩個前輪箍像火球一樣通紅,差點就發生車毀人亡的慘!
“打假維權成本太高,這是最困難的地方。”蔣衛鎖感嘆,他呼吁人人打假,但這只是一個理想狀態,現實中這是不可能的;反過來個體的力量畢竟有限,僅靠少數人也不行,需要更多的人參與進來,這是一對矛盾。最理想的狀態就是無假可打。“但只要有假冒偽劣,我就會一直打下去,我今生和乳業綁到一起了。”
首先是農民,然后是商人,最后是打假維權者。蔣衛鎖對自己生活中的角色這樣定位排序。“我和王海不一樣,他打假能賺到錢,我沒賺過一分錢。”蔣衛鎖說,最令他感到欣慰的是,三聚氰胺事件爆發之后,尊重他的人多了。
蔣衛鎖隨身帶著兩包以他名字為品牌的羊奶粉。他現在經營著十來家蔣衛鎖乳品連鎖店,奶源來自于他手里的十幾個奶牛小區,十幾個奶站,由專人監控質量,加工環節交給他信任的企業。他認為,“主要也還是資金不足”,目前能努力做的就是以個人品牌為賭注,把“蔣衛鎖”牌乳品連鎖專賣店開展起來,以實際行動振興中國乳業。(實習記者 宿希強)
黃靜:懲罰性賠償離光明還有多遠
2009年3月5日,距離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進入倒計時之際,華碩案的女主角黃靜再次站在了眾多媒體面前。
此前,黃靜的代理人周成宇向各家媒體發布消息稱,3月5日上午10時,黃靜到檢察院領取完國家賠償金后,將在距離檢察院100米左右的北京龍都賓館一層召開記者溝通會,屆時黃靜本人會將這筆賠償金全部捐獻給中華思源工程扶貧基金會。5日早上9點,周成宇向媒體群發短信,稱“因受到不明力量干擾,出現諸多巧合事件形成戲劇性變化”,地點更改為北緯四十度大酒店。
然而就是這樣一場普普通通的溝通會,卻遭遇了一系列非同尋常的“變故”。在溝通會現場,該酒店工作人員不止一次出面阻止見面會召開。當媒體記者就座后,現場突然斷電,整個溝通會陷入一定程度的混亂之中,而記者發現整個酒店只有該會議室沒有供電。對此,酒店方表示:“我們是開門做生意的,你們的話題太敏感了”,不管是什么活動都不能辦下去,損失由酒店賠償。
其實,在見面會前夕,一系列“怪事”便接二連三地發生了——原定酒店地點的無故變更;原定受捐贈的基金會不接受捐贈;原定幫助周成宇檢測涉案電腦的一家IT專業媒體臨時提出,因為壓力過大,不能提供現場檢測;原定于3月5日領取國家賠償金,因法官身體不適,領取賠償金的安排延后。
太多的意外事件集中出現在召開記者溝通會的這幾天,而這么多偶然集合在一起,似乎也構成了一種必然:在巨大的經濟、地位、實力差距面前,普通消費者維權勢必還要在黑暗中前行。
黃靜與跨國公司華碩的糾葛源于一臺普通的筆記本電腦。然而,讓黃靜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就是這樣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行為,卻埋下了她10個月牢獄之災和漫長維權之路的禍端。
一個維護自己權益的普通消費者,甚至在自己的維權官司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因為另一場官司身陷囹圄。10個月的牢獄之災對黃靜這個弱女子來說,經受的精神和肉體上的打擊都是難以估計的。
從華碩案中我們不難發現,消費者同大公司、大企業發生糾紛后,吃虧的往往是消費者一方。在利益關系的驅使下,公司與個別媒體勾結、公司與政府勾結的現象已是屢見不鮮,普通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其維權之路的艱辛可想而知。
2007年11月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黃靜做出不起訴決定。2008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對黃靜發出審查刑事賠償申請書,賠償請求進入確認程序。在這件事上,法律終于給了黃靜一個公道的答復。
然而,黃靜與華碩之間原被告角色互換后的新官司,才剛剛拉開帷幕。在這場官司里,官司的一方依然是一個弱女子,官司的另一方依舊是跨國大公司。
其實,回顧過去一些類似的維權案件我們可以看到,普通消費者維權難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除了一些誠信至上的商家能夠主動承擔消費者的損失外,那些和商家協調未果、最終以法律途徑解決的案子,往往都會以消費者的失敗而告終。這也就是為什么個別消費者勝訴的案子總能在社會上引起極大轟動,并被冠以“里程碑意義”的原因了。
“黃靜維權案”的最終走向暫時無法判斷,當人們都把關注的焦點集中在“500萬美元的賠款要求是否漫天要價”,我們是否更應該關注如何建立起一條普通消費者維權的康莊大道呢?這條大道應該是公平的、法制的、充滿誠信的,能讓普通消費者和跨國公司站在一個平等的天平上協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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