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協調”下的銀行監管
據記者了解,鶴鄉新城二期并非剛剛開始售賣。此前,簽訂置業計劃書并繳納定金的購房者已多達200戶,涉及金額千萬。而公開資料顯示,鶴鄉新城二期商品房的開發商是卓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屬齊齊哈爾市政府招商引資企業,2004年11月經齊齊哈爾市工商局批準成立,注冊資金也只有1000萬元。
購房者的巨額“預購款”會不會潛在巨大的風險?
卓建房地產公司法人代表岳國良在接受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采訪時解釋:“老百姓交5萬元錢定金,錢交給銀行,由銀行進行凍結”。記者當即指出,交款是在鶴鄉新城的銷售中心,并沒有銀行的工作人員在場。岳國良又說道:“公司收款沒錯……在公司我請銀行代收的,有手續。但是少量的就不需要銀行來了,我們代收的……我公司委托一個人收錢,收錢以后再到銀行去凍結……”
凍結“預購”定金的是當地的交通銀行齊齊哈爾正陽支行。岳國良給記者電傳了交通銀行的一份“情況說明”:“齊齊哈爾卓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其員工孫麗艷在我行開立了活期存款賬戶,賬號:232900755934000104202,存入的錢款均為我行協助代收的‘新城·尚品’客戶誠意金,每戶5萬元整,今后還將陸續存入。現我行已對此賬戶進行了控制,齊齊哈爾卓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孫麗艷均無權單獨解封,提取此賬戶內款項。待與客戶簽訂文本合同后,再依據合同進行解封。”落款為“交通銀行正陽支行,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并加蓋了交通銀行齊齊哈爾正陽支行的會計業務專用章。(注: 新城·尚品即鶴鄉新城二期)
事實上,因為卓建房地產公司屬于違規售房,監管“預購”定金的交通銀行齊齊哈爾正陽支行同樣涉嫌違規。但岳國良強調,這是“經過市領導給我協調的一個銀行”。“之前我與(另一個)監管賬戶協商過,不過他做不了,因為我沒有資質。”
“違規和領導打招呼了”
岳國良并不諱言鶴鄉新城二期是違規售房。他向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直言:“當初來齊齊哈爾是打算撈點金的,直到現在金還沒撈著,這是我從業多年第一次違規,但這次違規已和領導打招呼了。”
岳國良說,他預售的目的也就是按照市領導意圖,把房價往下拉一拉。“我看到齊齊哈爾很困難,老百姓買不起房……我們沒有預售手續,所以只能做預定。”岳顯然認為自己在“造福百姓”:“我接受預定,是因為我這是股份制公司,而房子是定期漲價的,我3200元出手,每平米賠500塊錢,我個人賠……我原計劃只拿出200套房子,可一銷售就剎不住車了,后來建設局讓我們參加房展會,到房展會上后漲了300塊錢,可還是賠200塊錢。”
也許正是基于此種認識,岳國良對自己違規售房顯得理直氣壯:“政府為什么知道這個事不管?第一,建設局欠我的錢。到目前為止,政府還欠我一個億;第二,我的這種操作方式他們認了,各級干部也認了,甚至老百姓也認了。”
而按《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第三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對此,岳國良說:“(如果)建設局說罰我,我可以告訴你,市里領導批的,他不敢罰我。我受罰必須市委批,市紀檢委同意才能罰我,因為招商有這個條件。”
記者隨后電話采訪了齊齊哈爾市建設局。就卓建房地產公司違規售房一事,辦公室主任由能玉對記者說:“這事怎么說呢,老岳現在那個不是在銷售房子。據我了解的情況,他那個房子現在開始建二期,好像是預定這個房子,想買這個房子交點定金。錢交到銀行,不在他公司,就是這么個情節。”
記者問:“岳國良說,政府欠卓建公司一個億,有這回事嗎?”
由能玉:“老岳是在我們今年的棚戶區改造中,墊資施工了17棟房子,政府(建設局)確實欠他錢,欠了有七八千萬。”
記者追問,岳國良自己已經承認違規售房,建設局是否會進行處罰?由能玉回答:“正在商量。”
“是不是因為政府欠錢,對卓建公司的違規行為不便處理?”
由能玉:“這是兩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