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包括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秀英支公司經理李某在內的工作人員涉嫌假賠案一案近日二審開庭,該公司經理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不服上訴至海南省高院,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一審法院查明,2001年11月間,李某向人保秀英支公司的汽車投保戶六龍公司經理張某謊稱借用該公司帳戶轉款,張表示同意。同年12月,李某利用職務之便,虛構了六龍公司申請退保的事實,交代工作人員辦理了六龍公司退保手續,由自己批退了六龍公司的不計免賠險,并指示將批退保險費11萬余元轉到李某提供的某服裝廠的帳戶上,該廠負責人印某按李某要求,將其中的6萬余元轉到某建筑公司帳戶,用于支付李某在該公司購房的首付款。隨后,李某從印某處取走了4.9萬余元現金支票,將款提走。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0年。
李某上訴至海南高院。李某認為,他不符合職務侵占罪的要件,不能以貪污罪定罪量刑。李某同時請求法院查明他的身份,在案發時他還沒任命為經理,李某上訴請求法院判決自己無罪。出庭支持公訴的海南省檢察院庭審辯論期間建議法院發回重審,以查明11萬元是公款還是退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