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廣網北京2月13日消息(記者 王嫻 實習記者 李梓暢)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春節前夕,一場“價格欺詐”風波讓零售業巨頭家樂福吃下550萬元罰單。“價格欺詐”也成為很多消費者熱議的新名詞。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識,這些問題常常讓消費者很難發現,作為消費者的您,會從此留意自己的超市小票嗎?北京的一位聽眾昨天(12日)講述了自己在沃爾瑪超市購物的經歷,價格陰云還要籠罩零售巨頭多久?
從超市貨架到收銀柜臺,北京市民呂女士買的一本書在短短五分鐘內“漲”了近10塊錢。前天下午,在北京市大郊亭沃爾瑪超市的一次購物經歷,讓這位消費者從對超市小票的偶然對照中看出了蹊蹺。
呂女士:我平時是不對這小票的,包括這段時間媒體報的也挺多的,但也沒太留意。我就一掃,看這本書好像這個價格有點高標價好像沒這么高,結果這一對,這本書的標價是25塊8,但是一掃出來是35塊3。
呂女士保留了手中的購物小票,仔細核對價格編碼,又到超市請工作人員重新掃描,的確在這本標明定價為“25.8元”的書上掃出了“35.3元”的售價。記者和呂女士一起來到這家沃爾瑪超市服務臺,工作人員說,問題出在條形碼標簽上。
沃爾瑪服務臺:說過他們多少回了,但是他們這個碼兒還沒有及時改過來,所以我們都是有一個覆蓋碼貼在這一塊兒,覆蓋碼它掉了,是粘在這上面的,所以給您造成了這種不便。
按照超市工作人員的說法,沃爾瑪出售的書,封底本來應該貼有一張超市的覆蓋碼,這才是超市的實際銷售價格。但是呂女士買的這本書覆蓋碼掉了,結果價格識讀機誤讀成了原來的價格條碼。記者瀏覽了超市的書架,大多數書的封底都貼有一張超市的覆蓋碼,少數書的覆蓋碼不知去向。但仔細查看這本書,記者又發現了問題,無論是書的封二還是封底,這本書的出版定價都是25塊8,并不是沃爾瑪所收的35塊3。難道沃爾瑪賣的書,比書本身的出版定價還要高?對此,工作人員又有了新的解釋,聽來有些復雜:
沃爾瑪工作人員:這本書有可能,比如說在廈門它是賣35塊多錢,供應商引進這本書他下面沒有打定價25塊8這幾個字,但是到了北京他又想加上這東西,想做25塊8的特價,但是他過來的時候沒有貼促銷的標示,沒有貼碼,或者碼已經掉了,這種情況會出現,但是我們信息庫里應該是全國的信息庫,它就會有這種情況,然后這個貼的簽兒掉了,一掃也能掃出去,有這種情況。
沃爾瑪超市的工作人員用了近一小時時間向呂女士和她的家人解釋了差價的原因,可是越聽越讓呂女士搓火兒,本來以為超市買書不說便宜,至少也應該和書店里一樣,沒想到,這位工作人員的解釋是,這本書原來可能在別的地方賣的就是高價,只是現在調整了價格,沒來得及及時反映在沃爾瑪的價格系統中,才導致眼下的這個錯誤。工作人員說,這是一個純粹的偶然。
工作人員:這種情況就是說,我們每天員工在拿著設備,不斷在巡查這些東西,但是我們每天這么多書,有可能漏掉一本,就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是無意的疏忽,還是騙一個是一個?呂女士很是懷疑,因為她說自己是很偶然才查看小票的,如果不看,不是就讓超市蒙混過關了嗎?就在昨天傍晚,另一位北京市民崔女士也給中國之聲打來電話,講起自己在北京知春路沃爾瑪超市的一次經歷。
崔女士:1月21號,在沃爾瑪買了一箱百事可樂,沒交錢之前我問服務員多少錢一廳,他告訴我是1塊4,一箱是24盒,算好了應該是33塊6。可是她收錢的時候,收了我38塊4,因為我買東西,一般要看小票的,后來我就到總臺去了,他們說收多了,退給我4塊8毛錢。他實際上是欺詐呢,還是真正價簽弄錯了,反正是經常有的。
工作人員對崔女士給出的解釋同樣是——價簽出錯。盡管工作人員給出了各種解釋,但消費者還是有不少的疑惑。
呂女士:我覺得這件事情好像是之前的價格欺詐的一個上演,替消費者呼吁一下。但是他們這么大一個超市,居然到現在還這樣,我覺得無論是超市本身還是一些監管部門,到底為什么這種事情還在上演。這種消費這種權益為什么到現在還得不到保護。
按照我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這種價格違法行為通常稱作價格欺詐行為。著名消費者維權律師邱寶昌表示,盡管沃爾瑪試圖證明事出有因,并非故意,但價格欺詐是難改的事實。
邱寶昌:這個按照價格欺詐暫行規定,是一種欺詐行為。因為是不是主觀故意,還是過失,很難區分。但是你的標價是低價,結算是高于標價,這就是一種引人誤解的虛假標價,那就是價格欺詐。客觀判定它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面對呂女士的質詢,沃爾瑪超市工作人員表示,按照超市的規定,可以給付差價5倍金額的賠償,邱寶昌律師說,除了對消費者個人的賠償,構成價格欺詐的商家也應該受到行政處罰。
邱寶昌:只要這種行為認定是欺詐,它可以是幾萬塊錢:三萬、十萬或者五十萬,這就需要行政部門看他是不是故意行為,情節是不是嚴重,它的頂額是五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