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烏魯木齊4月21日電 (記者 曹志恒) 記者20日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獲悉,因使用“瘦肉精”飼養育肥牛,當地一名養牛戶和兩名售賣者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10年9月,昌吉市畜牧局動物衛生管理所工作人員,對昌吉市北溝二村養殖戶哈某養牛場的牛進行檢查,隨機抽取幾頭牛進行尿檢,結果顯示,被檢牛尿液中含有鹽酸克倫特羅成分(俗稱“瘦肉精”)。
檢查人員推斷,這些牛可能食用了“瘦肉精”,隨后又將剩余的牛逐一抽取尿樣。經獸藥飼料監察所檢驗,送檢牛尿中均檢出“瘦肉精”成分。 據犯罪嫌疑人哈某交代,2010年7月的一天,哈某在昌吉市牛馬市場碰見馬某。他問馬某有沒有“瘦肉精”出售,馬某則讓他等幾天再說。
2010年8月的一天,哈某接到馬某打來的電話。談話中,哈某又問起“瘦肉精”的事情,并與馬某約定交易地點,以每克230元的價格購得94.5克“瘦肉精”。隨后,哈某將部分“瘦肉精”摻入牛飼料,喂養自己的74頭育肥牛,準備出售。
2010年9月20日,出售“瘦肉精”的犯罪嫌疑人馬某被警方抓獲。馬某向警方供述,2009年12月底,他和馬某某來到新疆伊寧縣皇宮牛馬市場,準備買一些牛拿回昌吉去賣。這時,一個陌生人向他兜售“瘦肉精”,他征詢馬某某的意見后,就以每克75元的價格買了400余克。2010年8月,兩人以每克230元的價格,賣給哈某94.5克“瘦肉精”,總計217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馬某某以謀利為目的,非法銷售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鹽酸克倫特羅,擾亂藥品市場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哈某為提高生牛出肉率,牟取非法利益,將鹽酸克倫特羅摻入飼料中飼喂生牛,其行為構成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 最終,昌吉市法院依法分別判處馬某、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分別處罰金20000元,非法所得依法沒收;依法判處哈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0元。
“瘦肉精”學名叫鹽酸克倫特羅,是一種人工合成的腎上腺類神經興奮劑,被列入國家公布的《興奮劑目錄》。我國農業部已在1997年下令禁用“瘦肉精”,但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部分養殖戶仍在非法使用“瘦肉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