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500元訂金但并未通知商家進貨,要求退貨時訂金也不肯退。”昨日,南昌市民姜先生向本報投訴位于何方西路南昌市建材市場的新南悅陶瓷店。
10月8日,姜先生在新南悅陶瓷店交500元訂金預訂了兩款地磚。姜先生說,店員特別提醒,如果要提貨,一定要提前幾天通知,便于他們備貨。11月,設計師看過他預訂的地磚后,覺得衛生間的地磚風格與整體裝修風格不搭調,姜先生向新南悅陶瓷店提出退訂衛生間的瓷磚,但遭到拒絕。雙方爭執不下,姜先生決定將兩款瓷磚都退訂,但被告知押金不能退。理由是姜先生預訂的貨物已從佛山運到南昌,兩款瓷磚僅運費就花了600元。如果姜先生執意要退貨,就必須承擔運費損失。
江西贛聯律師事務所陳強律師指出,在該起糾紛中,雙方并沒有約定如何計算違約賠償,而一般商品定價的本身就包含了生產商到銷售商的運費,所以商家不能以支付運費為由扣留姜先生的預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