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官員購房”事件,仿佛一只霉透了的桃子,不管你從哪個角度輕輕戳它一下,它都會露出“黑餡兒”——政府信息不公開、官員權力尋租、官員與民奪利、暴露拆遷潛規則、涉嫌交易型受賄……
可以說,官員們的這次集體行動,使“購房事件”成了一個標本。無論該事件的真正背景如何,我們都有足夠的理由來解讀這個標本。
“新價格成了‘燙手山芋’”
定高了,大家會發現“暫定價”太低;定低了,又難免招來非議
4月12日,溫州市鹿城區蓮花大廈,淡金色的高樓反射著溫柔的光,小區氣氛一片安詳。
4月13日,溫州市公布處理意見:對以“暫定價”出售的有關房源,逐套按當時市場價進行評估并審定。其中,就包括蓮花大廈的部分房產。
“審定新價格,現在成了‘燙手山芋’”,該小區一位安置戶說,價格定高了,大家會發現“暫定價”太低,說明當時預留了巨大的獲利空間;定低了,又難免招來非議。
而對涉事房主來說,手中的房產,已經成了他們煩惱的源頭。
4月11日和4月13日,本報記者兩次致電溫州一位涉事官員,第一次對方稱“你打錯了!”第二次,對方說:“我已經退休了!你們別再拿這事煩我了!”
而另一位涉事官員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當時就是信任他們才買的房子,我現在也一肚子委屈!”
比核定價格和處理房產更撓頭的,是如何處理違規銷售這些房產的溫州舊城改建指揮部相關人員,以及購買了這些房產的官員們——指揮部的好幾任領導已經調離甚至外逃了;買房官員,究竟是涉嫌“交易型”受賄,還是補上差價就此了事,各方仍在爭論不已……
“評估審定后下步如何處理,市里相關部門還在研究商討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溫州市委官員表示。
“10樓以上的都沒了!”
隨著戶主身份“重要性”降低,“差樓層”的比例在攀升
眾所周知,高層樓房,樓層越高越金貴。
但是,4月13日,蓮花大廈一位安置戶告訴記者,他是通過“摸文”(即抓鬮)拿到房子的,雖然對戶型非常滿意,但令人驚奇的是,供他們“摸文”的房子,“10樓以上的好樓層都沒了!”
記者回過頭來,仔細研究了購買者名單,發現其中果然有玄機——
第一部分戶主:“工作聯系部門”有關人員,購買了66套房產,其中,10樓以下(不包括10樓)的,只有5戶,占總數的約7.6%;
第二部分戶主: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人員內購了49套房產,10樓以下(不包括10樓)的,有10戶,占總數的約20%;
第三部分戶主:“得月花園超計劃購買”部分,總共28套房產,10樓以下(不包括10樓)的,有13戶,占總數的約50%。
而這三部分的戶主,第一部分以官員為主,第二部分是舊城改建指揮部內部人,第三部分以企業人員為主。
隨著戶主身份“重要性”降低,“差樓層”的比例在攀升!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房產,只有5套低于樓層低于10樓,而且無一例外都是8樓和9樓!
“這個很好理解,人家有權嘛!”溫州一位出租車司機很無奈。
但是,官員們搶走的,又何止好樓層?
“這個說法太囫圇了吧?”
有人定向投放房源信息,為官員奪利鋪平道路
“他們發財了!”在記者趕赴溫州的長途汽車上,溫州一位市民說。
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國資處金佩靜處長說,當時的“暫定價”是8000元/平方米,“跟當時的市場價差不多”。
而據記者調查,2004年到2005年間,溫州房市已經完成了一輪突飛猛進的漲勢。據《溫州市都市報》2005年1月的數據,2005年年初,溫州市區住宅最高房價已經達到每平方米1.2萬元;涉事的得月花園、蓮花大廈等,均價也在萬元以上。
“差不多?這個說法太囫圇了吧?”記者一位從事房地產的朋友質疑。
他說,大家都知道,買新房,有熟人才能拿到1個或者2個點的折扣,如果有5個點的折扣,購房戶會趨之若鶩。保守估計,從10000元/平方米到8000元/平方米,折扣達到20%。
“這樣的力度,在市場上無法想象!”這位朋友說。
有關人員獲得的利益,還不止低價拿到房子。從當時的8000元/平方米,到如今的20000元/平方米,官員們的房產增值額動輒就是一二百萬元。最大的一處房產,面積是329.3平方米,粗略估計,這處房產增值近400萬元。
針對這樣的算法,金佩靜對本報記者說:“把現在的房價,套到當時的房價進行對比,這不是實事求是”。一位涉事官員還對記者說,當時買入房子,也是有風險的,凡是投資都有風險。
“溫州很小,消息傳得很快,你有錢你也可以來買房子!”金佩靜對記者說。他還說,從2007年以后,相關房產的銷售才公開在網上進行。金佩靜同時承認,沒有通過公開渠道向外界正式發布房源信息。
“但是普通老百姓,連冒險的機會都沒有,何況獲利?”來自杭州的一位資深媒體人士分析:“關鍵是他們搶占了普通百姓的獲利機會!”
而北京大學王錫鋅教授指出,有人故意控制了房源信息,并定向投放相關信息,為官員奪利鋪平了道路。
官員通過房產交易獲利,無形之中推高了溫州的房價。
“這些官員,怎么可能盼望房價降下來,讓自己的資產縮水呢?”一位溫州市民說。
“就是為了開綠燈嘛!”
好房子賣給官員,是當地拆遷潛規則
好房子,以及獲利的機會,為什么要給“工作聯系部門”人員?為什么要給官員?
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央電視臺記者采訪時說:“就是為了開綠燈嘛!這是潛規則!”這位工作人員說,如此一來,工程在各個方面都會得到方便。
一處房產項目,就是社會關系的濃縮。一位房地產從業人員對記者說,從拿地、拆遷、挖地基開始建設,到最后把房子賣給消費者,要跟許多方面打交道,誰都惹不起。他舉例說,有一次挖地基,遇到了巖石,在放炮炸石頭的時候被人投訴,結果因為爆破物使用不規范而停工兩天,而每天的人工、機械等費用,不干活也得支付兩三萬。
溫州“工作聯系部門”人員來自:公安、檢察院、紀委、司法局甚至安全局,以及工商、國土、執法、環保、房管、建設……為什么要把房子給他們?金佩靜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沒有直接回應,卻打了個比喻:“你比如你開個小店,工商、稅務的,哪個部門你不得打交道啊!”
記者注意到,去年12月,《環球人物》雜志報道說,溫州市鹿城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員介紹,楊湘洪曾在一些場合公開說,現在的社會是人情社會,在任用干部方面,一半用人才,一半提籃兒(溫州方言,其意為:拉關系、開后門)。楊湘洪以他的這套理論行走官場,很快與轄區內的一些大老板成了好朋友”。
“哪來那么多現款買房子?”
公眾希冀財產公示能堵住漏洞
此次事件發生后,不少溫州市民質疑,8000元/平方米,面積動輒兩三百平方米,“他們哪來那么多現款買房子?”
一位涉事官員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我賣了原來的經濟適用房才買了這個房子,就是為了照顧母親方便些。”但是,更多的官員拒絕了記者的追問。
在溫州論壇里,不少網民說,如果官員財產公示,即使是僅僅公布房產情況,也能避免此次事件的發生。
有專家分析說,更關鍵的,是要形成一套監督管理機制,進行源頭和流程的監管。假如整個安置房的建設、規劃以及房源等信息是對外公開的,即使你這些政府部門可以一路開綠燈,老百姓也不干,其實網絡曝光所產生的巨大反響已經說明了這一點;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監管部門應該要真正能夠把信息集中起來,在流程中就能監管,這種監管其實也是保護他們。
補上差價就行了?
有人稱,溫州購房官員涉嫌受賄
4月11日,金佩靜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這個事情不存在違法違紀,只要補上差價就行了。”
此種說法招來大片質疑,甚至有人稱,溫州購房官員涉嫌受賄。
記者了解到,2007年,兩高出臺《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了十種新的受賄形式,其中談到,“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向請托人買房,并且為請托人謀取利益的,以受賄論。”
另外,新華社3月23日發布的消息稱,浙江省蘭溪市糧食局原局長徐有芝在位時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購房、接受請托人旅游等方式收錢,退休后被依法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此案是浙江省首例適用“兩高”《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購房構成受賄犯罪被判處的案件。
記者咨詢多位法律界人士,有人稱,在這個事件中,“向請托人買房,并且為請托人謀取利益”的環節不好認定,“假如真的成為案件的話,這個案子挺纏手”
“在溫州,指揮部多得很”
有人借指揮部之便參與利益分配
4月11日,溫州市房地產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在溫州,指揮部多得很”。他說,多年前溫州市區就開啟了大規模舊城改造,并成立了名目繁多的“建設指揮部”,其中有3個規模較大,分別為涉及此事的舊城改建指揮部以及中心區建設指揮部和安居工程指揮部,都隸屬溫州市政府。
此外,各種小型的指揮部數量更多,經常是一個工程就成立一個指揮部。這些各色“建設指揮部”后來成了腐敗高發區域,已有許多問題官員落馬。外逃的“兩楊”(原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和原溫州鹿城區區委書記楊湘洪)與這些“指揮部”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據透露,楊湘洪擔任鹿城區區委書記期間,最大動作就是舊城改造,而中心區、舊城、安居三大指揮部的重要項目都位于鹿城區。楊湘洪的出逃,也是受他的好友、溫州市中心區建設指揮部原工程處處長周和進被抓而引發的。
先于楊湘洪外逃的楊秀珠曾任溫州舊房改造指揮部負責人。而楊秀珠出逃前,也曾極力推薦一位部下出任溫州市安居工程指揮部副指揮職務。
另外,在溫州市紀委通報的“楊秀珠系列腐敗案”名單中涉及的吳長柳,更是歷任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副指揮,溫州市中心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黨組書記等職務。
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在溫州,有人借指揮部之便,“參與利益分配”。
本報記者在比對“2007年銷售價格未批房源工作聯系部門有關人員購買情況清單”時發現,一位名為“鄭慶喜”的來自“安居指揮部”的人員,取得了蓮花大廈B座3003面積達268.8的房產,在被曝光的房產中,這個面積排名第六。
本報記者 劉國林 魯超國 溫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