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北京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實施方案研討會上獲悉,建設部即將出臺新規,房屋中介公司今后將不得再代收代付客戶的交易資金。
“實行新的管理辦法后肯定會有一些經紀公司破產。”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司副司長侯淅珉在此間表示。與會人士透露,新規可能將采取客戶交易資金和經紀公司自有資產隔離方式,以防中介公司破產時用客戶的資金償還債務。
二手房交易資金急需監管
據北京中原三級市場部副總宮萍介紹,北京中原率先在行業推廣的資金監管模式――POS機刷卡模式業務量9個月來僅為5.12%;存入經紀公司監管賬戶和賣方賬戶的資金監管業務為14.28%。
據了解,除了中原地產,我愛我家、鏈家機構、中大恒基、順馳等大型房地產經紀公司也開展了資金監管業務,但實施資金監管的比率均沒有超過20%。這意味著“享受”資金安全保障的業務數量不足兩成,處境十分尷尬。
眾所周知,二手房屋交易在辦理交易過戶過程中有一個真空期,買賣雙方對于誰先交錢,誰先拿房子這個問題往往達不成一致,中介機構往往承擔著房屋交割和資金交割這兩方面的服務。由于房屋交易涉及金額比較大,動輒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這些資金進入中介公司賬戶沉淀下來可能就是幾千萬甚至上億元,這就為中介公司動用這筆房款提供了操作的空間。“一旦發生問題將是非常大的風險。”宮萍說。
統計顯示,2003年北京二手房成交僅3萬多套,而今年可能將達到7.6萬套,僅北京需要監管的交易金額大約就是205.2億元。此前發生的“堅石案”、“佰家經紀案”等早已敲響了警鐘。如,北京“堅石案”詐騙被害人達數百人;天津“匯眾案”亦曝出經紀公司壓占500余戶客戶房款。
“中介機構在服務過程中確實出現了這樣那樣不規范的行為,不僅造成的社會影響不好,也給行業的形象和信譽帶來了負面的影響。”北京市中介行業協會會長陳同順說。
“二手房交易資金大多數都是老百姓血汗錢。”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協會會長柴強博士進一步指出,在房地產市場好的時候,中介存在的問題可能主要是“吃差價”等道德問題,“但如果整個市場不好,就不光是道德問題。”與會人士一致形成共識:實施及強化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勢在必行。
房產中介不得代收購房款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司副司長侯淅珉在發言時,痛陳了房地產經紀行業存在的經營不規范、誠信缺失等幾大問題。
侯淅珉說,這些問題包括房地產經紀機構無照經營,或者是超范圍經營、非法進行經營,也包括經紀機構違約、欺詐騙取中介費、看房費等。“還有一些經紀機構不經過委托人同意,以高于意向價格出租或者是出售房屋,從中賺取差價,這些問題也暴露出來。”侯淅珉同時呼吁房產中介行業要加強自律。
值得注意的是,在10月31日舉行的2006全國房地產經紀評價結果發布暨行業發展峰會上,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曾明確指出:“今后房屋經紀公司將不得直接收取交易資金。”
11月14日,北京市建委市場租賃處和北京市中介協會聯合下發通知,要求11月底前,本市所有房屋經紀公司都需據實填寫《房地產經紀機構代收存量房交易資金情況調查表》,以此對全市房地產經紀公司代收二手房買賣交易資金情況進行摸底。種種跡象顯示,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新規出臺已箭在弦上。
侯淅珉表示,建設部與國家工商總局及國家發改委最近聯合開展了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門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規范經紀機構的行為、加強監管,并公布了舉報電話。侯淅珉同時透露,建設部正在和有關部門一起制定規范房產經紀機構行為,加強資金監管方面的文件。
“這個文件對于我們地方房地產管理部門在經紀監管方面提出了一些要求,也明確了一些經紀公司監管的問題,其中很重要就是關于交易資金管理的問題。”侯淅珉說,這份文件將明確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不準代收代付交易資金。
負責該項資金交易監管實施方案制定工作的柴強會長介紹,這項改革工作總的目標就是確保交易資金安全,“具體的模式可以多種多樣。”但有一點是明確是――今后,客戶交易資金和房產中介機構經紀自有資產公司將不能攪在一起,必須隔離,客戶交易資金將由監管機構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