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稅務部門多次明令禁止,不過,做低二手房合同價格帶來的巨大避稅空間,還是讓不少二手房買賣雙方和中介機構在實際操作中樂此不疲。針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稅收問題,國稅總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嚴查二手房交易做低合同價行為。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加強股權交易、反避稅、房地產業等領域的稅收征管,進一步做好堵漏增收工作,確保完成今年稅收收入增長預期目標。
審核房產開發成本費用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據項目開發經營鏈條,將土地儲備、土地一級開發、土地供應、取得土地使用權、勘探、設計、開工、監理、售房、保有、物業管理、二手房交易、租賃等所有環節涉稅行為,都納入控管范圍。通知還要求各地要重點對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進行審核。
八家大型房企重點檢查
據悉,此次國稅總局針對房地產業的專項稅收檢查,采用了“點面結合”的方式,一方面是由國稅總局稽查局對八家大型房地產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另一方面是由各地稅務部門對屬地房地產企業進行專項檢查。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二手房交易存在的買賣雙方低報交易價格問題,通知指出,要開展應用房地產評稅技術核定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的試點工作,對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按核定的計稅價格征稅。
做低合同價風險巨大
雖然相關政策明文禁止,不過,做低合同價仍是二手房買賣中經常發生的現象,比如一套實際轉讓成交價格為80萬元的房屋,買賣雙方私下協商簽署協議后遞交給房管局及稅務機關的過戶價則是以60萬元成交的。這樣,剩余20萬元差價所產生的營業稅、個稅及土地增值稅等稅費就可以輕易避掉了。
不過,業內專家表示,做低房價暗含諸多違約風險。如果買方并沒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那么賣方將會陷入尷尬局面。如果賣方因買方無力還款而將其起訴,法院可以因為這種交易行為違規而判定為“無效合同”,因此,“做低合同價”而產生的糾紛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二手房的買賣交易最終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