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層以上的高層住宅,業主須按建筑面積200元/平方米、六層以下的多層住宅按100元/平方米交存首期住宅維修專項資金。昨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向社會公布了《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并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反饋,征集意見截止日期為 2009年9月9日。
交存不再按房屋總價收費
根據《辦法》,本市經濟適用房、限價房、集資建房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依照本辦法中商品住宅的有關規定執行。房改房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依照本辦法中售后公有住房有關規定執行。
據介紹,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辦法》的相關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
根據此前本市依據實施的《關于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購房者應按購房款的2%向相關管理部門交納維修基金。此次《辦法》規定,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根據本市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于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管理:未交首期款不能收房
據介紹,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代管,市資金管理中心負責日常管理。有業主大會的物業,經業主大會決議,業主委員會可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通過招標方式確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本物業管理區域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并向市資金中心申請劃轉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市資金中心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將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該賬戶應當接受所在區、縣建委(房管局)的監督。
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市資金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及售房單位應當在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售后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商品住宅購買人未按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已售公有住房未按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屋登記部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包含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交存部分)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使用:不得支付人為損壞修復費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的,由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可以使用。
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緊急情況,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區、縣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部門可以組織代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應當從售后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等,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市資金中心、業主委員會應當每年至少一次與專戶管理銀行、業主委員會開戶銀行核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目,并向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公布相關情況。
名詞解釋:
住宅共用部位: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共用設施設備: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多層住宅:單體建筑地上結構最高層數為六層或六層以下的住宅。
高層住宅:單體建筑地上結構最高層數為六層以上的住宅。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維修和更新、改造范圍
住宅共用部位
(一)屋面防水層破損,頂層房間滲漏的;
(二)樓房外墻出現雨水滲漏,引起外墻內表面浸濕;
(三)地下室出現滲漏、積水的;
(四)樓房外墻外裝飾層出現裂縫、脫落或空鼓率超過國家相應標準、規范的規定值;
(五)建筑保溫層出現破損或脫落,或建筑保溫不良引起外墻內表面出現潮濕、結露、結霜或霉變;
(六)外墻及樓梯間、公共走廊涂飾層出現開裂、銹漬、起泡、翹皮、脫落、污染的;
(七)公用區域窗臺、門廊挑檐、樓梯踏步及扶手、維護墻、院門等出現破損的;
(八)公共區域門窗或窗紗普遍破損的。
住宅共用設施設備
(一)電梯主要部件需要進行維修或更換的;
(二)二次供水系統設備部件磨損、銹蝕嚴重的;
(三)避雷設施不滿足安全要求的;
(四)配電設備部分電纜、電線、配電箱(柜)內元件損壞的;
(五)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或部分設備、部件損壞嚴重的;
(六)樓內排水(排污)設備出現故障,給、排水管道漏水、銹蝕嚴重、排污泵銹蝕或其他設備損壞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
商品住宅首期交付
業主 多層住宅 100元/建筑平方米
業主 高層住宅 200元/建筑平方米
出售公有住房一次性交付
業主 本市房改成本價的2%/建筑平方米
售房單位 多層住宅 售房款的20%
售房單位 高層住宅 售房款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