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京石鐵路線與自家“擦肩而過”,房山村民李某心有不甘,將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起訴到法院,要求把自家房子列入拆遷范圍。昨天,此案在房山法院開庭審理。房山住建委表示,李某家根本不在拆遷范圍內。
李某家位于房山區琉璃河鎮,他說,京石鐵路客運專線房山段項目從村里經過,根據村委會的底檔和房山區政府頒發的林權證,足以確定他的宅基地范圍。村委會曾根據京石公司的測繪結果,出具證明證實他的宅基地被工程占去一部分。而且根據現場留下的拆遷線的標記,可以認定拆遷線的具體位置穿過了他的宅基地,說明他家在拆遷范圍之內。他提出申請后,房山住建委于今年3月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決。
雖然被圈到規劃紅線里的只有宅院東南角不到3平方米,但李某覺得,“方方正正的宅基地我已經使用了多少年了”,拆一部分會影響他的生活,因此要求全部拆遷。為了把自家房子列入拆遷范圍內,李某將住建委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撤銷住建委的裁決。
住建委的代理人說,即使是測繪公司在李某房屋上作了標記,也只是向拆遷單位提供一定的數據而已,并不能確定拆遷范圍。他們根據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對李某家的位置進行了現場勘測,勘測結果是李某家位于西邊規劃線的外側西面,不在拆遷范圍內,因此李某不屬于拆遷當事人,也就沒有申請房屋拆遷糾紛裁決的主體資格,應駁回他的訴訟請求。住建委同時出具了拆遷許可證存根、現場勘測筆錄和測繪圖等,證明李某住宅不在拆遷范圍之內。
由于雙方爭議較大,法院未主持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記者王秋實)